四川省委: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多办实事好事
原标题: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多办实事好事
省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把少先队阵地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推进标准化建设
“六一”前夕,《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为今后一个时期提升我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科学化水平明晰了路径。
《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强调要增强为党育人、为民族铸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多办实事好事,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共青团全团带队,少工委协同推进,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格局。
在思想品德教育方面,《意见》提出在尊重少年儿童主体地位、把握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和身心发展特点的基础上,加强研究,逐步形成少年儿童理想信念教育体系,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在少年儿童心中生根发芽。在拓展活动载体、阵地方面,《意见》创新提出探索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红领巾小社团活动;重视新兴媒体应用,建设和拓展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少年儿童和少先队网上活动阵地。
《意见》提出,相关部门要把少先队阵地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推进标准化建设,并提供经费保障。《意见》要求把少先队活动纳入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小学1年级至初中2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少先队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乡村学校活动场所建设,实现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向少年儿童免费开放,支持少先队开展活动。
我省现有近30万名少先队辅导员,《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少先队总辅导员制度,小学和初中设大队辅导员岗位,按照不低于学校中层管理人员配备;推进少先队辅导员“双线晋升”,将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质量纳入职称评价范畴。
《意见》强调,要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少年儿童教育联动机制。教育部门要将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纳入基础教育发展总体布局,会同共青团制定具体工作内容和目标,作为对小学、初中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市(州)、县(市、区)要根据辖区青少年人口总数,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的标准预算共青团专项工作经费,其中10%以上须用于少先队工作。小学和初中要安排必要经费用于少先队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