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偷拿同事手机涉犯罪 现身校园说法

21.02.2014  15:56

四川在线消息(青羊检 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当时在看守所的日子我度日如年,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心里充满了恐惧和后悔,不停地在想接下来我会接受怎样的法律惩罚;不停地在想念家中的父母、温暖的床和可口的饭菜;不停地在悔恨自己为什么就伸出了那只手……” 20日下午,成都青羊区检察院邀请一名失足少年进入青苏职业中学为在校学生以身说法。

宣讲中,失足少年小宏讲述了当年自己如何从因盗窃手机而进入看守所的经历和心理历程,深刻剖析了自己触犯法律的根源:2012年,17岁的小宏到同事家中时因偶然起意而偷拿了同事的手机,虽然事后他把手机还给了同事,但他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现场,他诚恳的语言表达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深深悔意,以此告诫同龄人,让他们引以为戒。

宣讲后,青羊区检察院检察官王继诚针对已办过的典型事例详细阐述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和故意杀人罪,从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权益维护等内容明确告诉青少年哪些事情能做,做的尺度是多大,同时教育青少年如何开展自救自助自护,从而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

小宏这一小小的经历令学生们感到震撼。学生们纷纷表示,今后会严格约束自我行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同时,同学们反映,相较于普通的课堂授课形式,这种鲜活的教育方式与他们的学习生活相结合更贴近,让他们更易于有深刻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