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额信贷行业发展浑沌 最缺服务农村贫困群体的公益小额信贷机构
目前,小微企业和农村大户的金融需求通过小额信贷公司和信用社已获得很大改善,现在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在于农村的一半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的金融需求还没有很好得以解决。因此需要新的机构和金融产品为其提供专门服务。”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今日在上海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明确提出了要加大金融扶贫的力度,并将小额信贷扶贫作为扶贫领域的三大品牌项目。
“按照世界银行每人日均收入一美元的标准,目前我国还有1.28亿贫困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中国现在最缺乏的是针对农村贫困群体的小额信贷机构”,段应碧对本报记者表示,贫困农户这部分主体的特点在于,居住分散,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含有自然和市场风险,单笔贷款需求额度很小,且无法提供担保和抵押。因此大型商业化的银行因其服务成本高且风险大,很难为他们提供服务。
“中国的第一家小额信贷机构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主要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服务,最多时全国曾有300多家,而现在锐减到不足30家,”段应碧今日在上海举办的"第四届亚洲微型金融论坛"(2014 Asia Microfinance Forum)上表示。
目前国内普遍认为,除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外,小额信贷机构还包括由纯商业资本发起成立的,以中、小、微企业或城市白领精英阶层为主要服务目标的小额信贷公司;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或小微金融业务的国内大型传统商业银行;以及最近几年迅猛发展的互联网金融P2P平台。
据介绍,主要以社团组织(NGO)形式存在的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平均单笔贷款普遍不超过10万元,而小额贷款公司平均超过100万元,大型传统商业银行的小微金融业务最高单笔贷款可达到2000万元。
段应碧指出,当前整个中国小额信贷行业正处于浑沌发展状态,其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在中国关于小额信贷的定义与国际范畴的小额信贷定义有很大差别,国内小额信贷行业的定义不清,形态各异,导致政府部门对于小额信贷的扶持和监管政策不明朗,不统一。
受中国金融准入和监管政策的影响,低端的金融服务市场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各类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都有存在的必要和很大的市场空间。但如果按照国际普遍采用的小额信贷的界定标准(平均贷款额度不超过国家人均GDP4倍的标准),国内大部分小额贷款机构可谓名不副实,却得到的政策支持力度最大,发展最快。
以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为例,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中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394家,贷款余额8811亿元人民币。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内的公益性小贷机构,数量已不超过30家,总贷款余额不足20亿元人民币,每年扶持的贫困人口也不足百万。“而这类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是最需要政府扶持和发展的,” 段应碧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