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通报4起“小金库”典型案件

08.05.2014  17:07

    截至4月底,凉山州纪委(监察局)已通报州农村能源办、州职业技术学校、德昌中学、甘洛县前进乡等4起“小金库”典型案件。

    5月4日,记者从凉山州相关部门获悉,针对正风肃纪工作中反映出的“小金库”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突出问题,凉山州从4月开始,对“小金库”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按计划,凉山州从2014年4月20日至8月31日,在党政机关、州属事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集中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重点清理2013年以来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凉山州建立“小金库”信访举报问题台账,对“小金库”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受理,限期核查。把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自查存在“小金库”的、有群众举报的、自查自纠措施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以及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监督检查。

    凉山州规定,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治理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查处的“小金库”案件一律通报曝光。截至4月底,凉山州纪委(监察局)已通报州农村能源办、州职业技术学校、德昌中学、甘洛县前进乡等4起“小金库”典型案件。

    同时,凉山州不定期通报推行公务卡情况,对推行公务卡进度缓慢、公务卡使用频率偏低、现金流量高的单位“一把手”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从严从重处理推行使用公务卡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记者 徐登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