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交警大队7小时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11.11.2014  14:54

        四川在线消息 (文学 四川日报记者 孔芒)11月11日,记者从合江交警大队获悉,11月08日凌晨04时许,合江交警大队仅仅只用7小时就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绳之以法。

        2014年11月07日21时15分许,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在榕山镇杨溪沟处,有一辆车撞死人后逃逸了,要求出警处置。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冯舟带领协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上有一位伤者及一具尸体。民警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随后,大队迅速启动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机制,立即组成专案小组。

        为尽快侦破“11.07”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大队立即召开了案情分析会。经调取肇事地点附近监控,根据交通事故发生时间段交通流量,初步判断肇事车辆应为长安车型。凌晨1时许,副大队长邓玉国带领一组民警立即围绕事发周边及周边村民调查走访。大队长宋天文带领一组民警沿长江边空旷场地巡逻排查,看是否有可疑车辆。凌晨2时许,民警在离事发地1500M处李子坝长江边上发现一辆无号牌长安车,车头已经浸入水中。经事故处理民警提取车体痕迹和刮擦遗留物进行勘验比对,锁定了该车为逃逸嫌疑车辆。以车找人,通过发动机号、车架号,民警很快掌握了该车主信息,锁定了肇事逃逸嫌疑人张某某。在榕山镇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宋天文立即对张某某实施布控抓捕。在抓捕扑空后,交警大队相关领导分别对张某某妻子、母亲进行政策宣传、耐心说服教育,要家属积极配合公安机归劝肇事逃逸嫌疑人张某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11月08日凌晨4时许,张某某迫于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压力,主动到榕山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讯问,张某对肇事逃逸这一事实供认不讳。事故发生后,张某心虚,害怕担责,就驾车逃逸事故现场,并取下车辆号牌,将车弃于李子坝长江边。

        目前,肇事逃逸嫌疑人张某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