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转移贷款用途危害深远
二是使小微企业难走出生产小而散、产品粗而低的局面,最终影响实体经济整体转型和产业升级;
三是小微企业转移贷款用途,危及的不仅是小微企业自身发展,而且还会危害国家宏观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是小微企业转移贷款用途,从表面上看是企业自己的事,但从根本上看却事关国家产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关系到整个经济发展环境生态能否优化
定向降准的初衷是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生产,助力实体经济。而据媒体透露,部分小微企业制度松散,存在企业高管把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用于其他用途的现象,即把从银行获得的贷款用于个人消费和高利转借给房企,并未将资金投入再生产。
中央政府今年非常重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先后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出台“金十条”,央行也先后两次实行定向降准,意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释放充足流动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而目前出现小微企业将从银行获得的贷款用于消费和转借给房地产企业现象,虽不具有普遍性和全局性;但从经济发展总体高度看,这种现象无论如何都会转变成一种“感染源”,会引发越来越多小微企业脱实向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危害。
一是会影响银行信贷信心,使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局难从根本上解决。因为定向降准本身带有对小微企业的特殊照顾性质,中央政府看到小微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也是切中要害的,只有解决小微企业资金问题,才能为实现今年经济稳增长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否则会滋生经济基础不牢、经济增长目标变数多等问题。银行机构响应中央政府号召,将释放的流动性尽最大可能地投放给了小微企业,但小微企业却“用情不专”,这山望着那山高,将银行发放的贷款不用于扩大再生产,而是转移用途,将银行推向了两难尴尬境地,造成贷款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有可能引发银行全面实施新一轮从严控制小微企业贷款措施,对实体经济恢复活力不利。
二是小微企业将贷款转移用途,不安心实业,使小微企业难走出生产小而散、产品粗而低的局面,最终影响实体经济整体转型和产业升级,无法提振实体经济经营竞争力,更难走向世界市场。小微企业走到今天,就是因为资金严重不足,使不少具有市场发展潜力和竞争能力的小微企业无法进行产品升级和实现产业升级;而在银行机构响应中央政府号召,为小微企业输入资金“血液”时,一些小微企业却将“血液”高价转手卖给别的“病人”,无异于“讳疾忌医”,始终不可能恢复“造血”机能,无法焕发蓬勃活力,其结果难免走向衰亡之路,更无从奢谈产业转型升级了。
三是小微企业转移贷款用途,危及的不仅是小微企业自身发展,而且还会危害国家宏观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必然给整体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为定向降准释放的流动性,从表面上看都流入了小微企业“怀抱”,似乎小微企业发展资金之渴已被解除,中央政府会由此得出小微企业必然迎来加速发展新机遇的错觉,也会认为定向降准会为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做出贡献。而实际上,小微企业却将贷款转移用途,“掩耳盗铃”,并没利用优惠信贷政策去实现自我创新和发展。如此,其结果会使我国经济增长面不稳定因素增多,使实现今年经济增长目标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留下巨大隐患。
四是小微企业转移贷款用途,从表面上看是企业自己的事,但从根本上看却事关国家产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关系到整个经济发展环境生态能否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如何用,虽然可由其自身决定,政府管不了,银行无法管;但如果一味放任自流,就会使国家宏观产业限制或禁止的产业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尤其在房地产业已成泡沫产业的今天,更多资金通过小微企业流向房地产企业,无异于“饮鸩止渴”,更会加剧房地产业的过度泡沫。可以预见,这种畸形产业模式十分危险,搞不好就会导致房地产崩盘,到时不仅会使小微企业资金断链,更会把整个中国经济拖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因而,小微企业转移贷款用途,虽然属于企业自身行为,但折射的却是我国经济结构的深层次问题。当前,要抑制小微企业转移贷款用途,必须加快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尤其对房地产、产能过剩等产业从严控制不能动摇。今天各地方政府放开限购并采取救楼市政策,实质也为小微企业转移贷款用途提供了明确方向。可见,让小微实体经济回归实体本位,也不单纯是企业自身问题,更是一个繁杂的社会问题,中央及各级政府、银行部门在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用途监督检查、防止贷款转移的同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努力执行宏观产业政府,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实体经济盈利空间小、市场风险大的不利经营局面,从而实现资金在实体经济“体内循环”,真正夯实中国经济增长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