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用工需看清规范
04.05.2014 14:01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针对3月1日新《公司法》出台后小微企业数量激增、小微企业用工不规范等情况,市人社局制定并向社会发布了《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示范文本)》,在小微企业推行使用。示范文本共分十一章、一百二十二条,内容涵盖了招聘录用、合同管理、工时与休假、薪酬制度、行为规范与奖惩,以及劳资沟通协商等多个方面。
在薪酬制度方面:工作日安排员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员工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调休,不能调休的,按照员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含综合计算工时制)安排加班的,按照员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企业对从事中夜班、高温和繁重体力劳动等工作的员工依法支付津贴、补贴。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4.05.2014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