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年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达到5.77万亿

02.11.2017  21:01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以小微企业为主要融资主体的应收账款融资实现快速增长,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获得性大幅提高。     今年以来,以小微企业为主要融资主体的应收账款融资实现快速增长,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获得性大幅提高。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到,该平台自2013年12月31日上线试运行以来,截至2017年11月1日,累计促成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5.77万亿元,比今年3月末的1.6万亿元增加了4.17万亿元。

 

  近年来,各部门对应收账款融资非常重视。为了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与央行征信中心共同选择四川省绵阳市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工作,绵阳市将长虹集团等核心大企业作为试点突破口,并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与大企业供应链管理系统对接,简化账款确认程序,提高融资效率。

 

  据悉,绵阳市结合长虹控股等大企业大集团产业链长、配套企业多等特点,把推进全国应收账款融资服务试点作为产融合作的重要突破点,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了一条以核心企业带动为特色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新模式。该模式在四川省进一步推广应用,截至今年8月末,四川省已实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融资855.76亿元,同比增长108.91%。

 

  今年5月份央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方案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今年10月31日,央行发布了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办法第十二条将应收账款的登记期限从“1年至5年”扩展为“0.5年至30年”。

 

  “修订是对发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川财证券金融行业分析师杨欧雯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修订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随着信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在金融服务实体的政策导引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正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据杨欧雯统计,以2017年中报数据为基础,在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应收账款总规模达到4.6万亿元,其中5年账龄以上应收账款占比不足1%;在中小板企业中,应收账款规模仅为8226亿元,其中5年账龄以上应收账款规模占比更小,约为0.6%。

 

  “调整应收账款的登记期限对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融资的影响有限。”杨欧雯分析称,参考美国动产担保中约70%为应收账款,我国应收账款融资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在企业商业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的大背景下,未来应收账款融资可能成为解决小微企业发展资金掣肘的中坚力量。

 

  另有业内人士认为,可以有条件的在一定范围之内,利用一些政策制度激活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融资,实现盘活上市公司存量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