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昌市小庙乡小庙村十组原组长擅发通知的处理情况

28.02.2014  14:19

  2月24日-25日,网民“傲慢的老何”等分别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上发布西昌小庙村十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和卫生管理的通知的照片。通知中规定了本组村民不得将房屋出租给彝族,也不得将承包地、宅基地及宅基地房屋卖给彝族。

      西昌市委、市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责成小庙乡党委、政府调查处理。

  小庙乡党委、政府及时宣布该通知无效,责令收回所发通知。对擅发通知的责任人(小庙村十组组长)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于2月25日对其作出停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