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拾金不昧交警察叔叔 叔叔拿钱做好事引争议

09.12.2014  16:57

  处置经验谈

  除了公安机关,物归原主的渠道还有很多,无法找到失主时,又是如何处理失物呢?不妨看看他们的经验。

  ●客运管理处———常年存放。出租车遗失物有特殊性。对于实在不能确认失主的财物,管理处的做法是:食物存放过期了只能丢弃,其他物品则是“实时登记,常年存放”。

  ●公交车———无期限保存。如果一段时间之后,失物无人认领,公司会通过媒体寻找失主。如果失物一直没人认领,他们会一直保存,没有规定的保存期限。

  ●汽车、火车站———专设失物领取中心。郑州市长途汽车中心站设有“失物领取中心”,失物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一年之内无人认领的物品可能会自行处理。郑州火车站也设有“遗失物品查找处”。如果3个月以后没有人认领,就会上缴公安部门。(郑州晚报)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近日,达州市就发生了这样一件拾金不昧的好事儿,两名小学生逛街时捡到了112.5元现金,将它交到了街头执勤的交警邓拥军手中。

  邓拥军在寻找失主几天无果后,正巧当地有一位父亲失踪、母亲改嫁的初中生在微博上发布了一个心愿:希望能拥有一双自己的运动鞋,邓拥军便用这笔钱为男孩购买了鞋子。原本260元的鞋,鞋店老板以112.5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们。

  “如果是10万块呢?”这个原本温暖的小故事,却引来网友质疑:警察可以把钱拿来这样做吗?

  捡到112.5元

  小学生交给警察叔叔

  昨日上午,在达州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办公楼内,成都商报记者见到了邓拥军。邓拥军记得,11月30日,他在达州市老车坝街头执勤,两名小女孩结伴而来,交给他112.5元现金,两名女孩称这钱是在当地地下商场逛街时捡到的,将钱上缴后,并没有告诉邓拥军她们的姓名,只称她们是通川区七小和八小的学生,临走时,女孩还甜甜地道别:“叔叔,再见。

  当时与邓拥军一起执勤的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李文洲证实了此事。李文洲称,当时自己让邓拥军将钱交到当地报社,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找一找失主,当天下午,邓拥军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了小女孩拾金不昧的消息,在为女孩点赞的同时,也希望能通过微博联系到失主。

  另外,邓拥军对自己没能留下女孩的名字也感到后悔,还专门给通川区七小、八小打去电话,希望校方能通过广播表扬两名女生拾金不昧的优良品格,还在当地晚报上刊登了一则表扬信。

  4天没找到失主

  他决定用来做好事

  一转眼几天过去了,到了12月4日,这笔钱仍然没能找到失主,邓拥军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当时的他很着急,这是小女孩捡到的钱,代表着她们纯洁的心灵。自己不可能据为己有,但这钱该怎么办呢?

  微博上的网友纷纷献策,有的让他将这笔钱买红领巾送到学校,有的让他交到慈善组织帮助他人。正在此时,@达州市广播电视台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微博中提到,有一名达州市某中学的学生,十多年前父亲失踪,母亲改嫁,和爷爷生活在一起,家庭条件较差,他有一个愿望,希望能拥有一双运动鞋。

  看到这则微博,邓拥军顿时想到了小女孩捡到的那笔钱,决定用来完成这位中学生的愿望。他立即私信了@达州市广播电视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我当时想,112.5元钱肯定不够,我自己再添点,就可以给他买双好点的运动鞋了。”邓拥军说道。

  邓拥军的私信得到了博主的支持,第二天周五,邓拥军找到了这名中学生,带他到了一家鞋店,为他购买了一双运动鞋。店主刘老板得知情况后,将一双260元的运动鞋以112.5元卖给了邓拥军。

  昨日,刘老板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钱虽然不多,也是自己的一点心意。

  捡钱女孩不留名

  校方也在寻找中

  自己捡到的钱,被警察叔叔用来捐给了一位需要帮助的人,捡到钱的小女孩对这样的处理满意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了达州市通川区第八小学,尝试寻找小女孩,但据该校尹姓负责人介绍,学校在12月1日就得知了此事,还在学校的广播上进行了播报表扬,但并没有学生站出来表示是自己所为,目前校方也在寻找这名女生,希望能通过她给其他同学树立一个榜样,好好表扬。

  在通川区第七小学,该校德育处负责人称,该校的这名拾金不昧的女生也没有主动告诉学校,现在学校也在寻找中,也希望能找到她,给予表扬。

  达州新闻热线:15882415055

  买爱心鞋 网友:警察有权处置遗失物吗?

  叔叔拿着钱 到底该咋办

  事情似乎圆满结束,网上也是一片好评,网友们将这件事称为爱心接力,点赞不断。但同时,也有网友提出了自己的质疑。网友“棉花花花花花”回复邓拥军:“警察蜀黍真是好心,但是这次好心说不定是办了坏事哦,我听说这种市民捡到的钱,如果找不到失主可是要上缴滴。可不是警察蜀黍能自行处理的,别看这次只是一百来块,万一是捡到十万呢?

  那么问题来了,警察叔叔接手遗失物后,究竟应该怎么办?

  警察处理遗失物,不仅意味着对社会公德的呵护,还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叔叔有了难题

  警察也不知钱咋处理

  买鞋违反纪律

  被领导批评

  邓拥军称,在15年的从警生涯中,接到市民上交拾到的证件等情况较多,前几次都通过证件等找到了失主,真正碰到有人捡到钱交给他,记忆中还是第一次。“我也不晓得这个钱应该咋个处理。”邓拥军说,这笔钱交到手中后,自己还在微博上询问网友应该怎么处理,后来才想到做好事把这钱给用出去。

  “事情发生过后,领导也说了我,我现在也晓得自己是好心办了坏事,如果失主找到我,我愿意赔偿这笔钱,以后也要注意这方面的纪律。”邓拥军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由于自己是复员军人直接到交警岗位上,对这方面的业务知识不是很熟悉,才好心办了坏事。

  “和往常一样,发招领信息

  邓拥军11月30日发布微博:今日下午,有两个小女孩在老车坝地下商场捡到了一把钱,她俩把钱交到了警察叔叔的手里边,我清点了一下,大约一百多元,我问她们叫什么名字,她们只告诉了我一个是七小的学生,一个是八小的学生,然后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我要向两位小学生点赞。

  “希望钱用得有意义

  17分钟后更新微博:钱不一定找得到失主,但我想让它变得更有意义,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怎样让这钱更有意义?千万不要伤害了两颗幼小而又纯真的心灵。

  网友支招

  @羽哥哥哥:分别以两所小学的名义捐到慈善机构。

  @伍天馨:买红领巾,交给七小的团委,发给同样具有正能量的小学生。

  “找到了用处

  12月4日微博回复@达州市广播电视台:咋联系,我有七小,八小两位小女学生捡到的一百多元钱,可以帮忙实现这个愿望,也让两位小学生捡到的钱变得更有意义。

  “这样用才对得起孩子们

  12月5日发微博:我要当成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来完成,才能对得起孩子们没受污染的心灵。

  12月6日买鞋后再发微博:两位小学生捡到交给我的钱,这么用应该很有意义吧。

  难题如何解

  送交环节:曾遇到“五元钱

  2011年8月,西安的小杨是高一学生,8月4日她捡到五元钱,准备交给路边警察叔叔。谁知,警察称“无法处理”又还给了小杨。这让小杨十分郁闷。公安部门为了处理这五元钱可能要付出远远超过五元钱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警察拒收,打击的是诚信美德,也凸显失物招领制度和程序的缺失。(北京晨报)

  招领环节:如何公告没细则

  2009年,江苏省淮阴公安网上有一条失物招领告示:王营镇小学六一班学生捡到一枚硬币,交给了交警,请失主速来领取。还附有这枚锈迹斑斑的5毛钱硬币的照片。律师称,虽然《物权法》等规定了遗失物要公告,但没有对具体细节进行规定。比如怎样公告、在哪儿公告、多长时间公告一次等,这也导致对遗失物公告实际操作中缺乏可执行性。(东方早报东方今报)

  认领环节:民警没权直接处置

  据达州市警方介绍,民警或公安机关接到市民上交的他人的遗失物,警方只是暂时代为保管,并没有直接处置的权力,同时,通过登报、官方微博、论坛等方式发布公告,寻找失主,若到了指定期限,仍没有人来认领遗失物,警方会依法将财物上缴国库。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的冯骏律师表示,公安民警对于这种公民上缴的遗失物并没有直接处置的权力,而邓拥军在微博上发布,也属于公开发布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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