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勒死小学生当庭下跪认错 鉴定其患精神病
去年12月12日,金坛城西小学一名女教师吴某将同事史某的儿子小凯(化名)勒死在美术室里,此案引发了强烈关注。昨日上午,该案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杀人女教师当庭下跪认错,还无数次声称自己有病。该案件的审理持续了整整一天。由于杀人女教师被鉴定患偏执性精神障碍,被害人家属对此鉴定结果表示质疑,就这个问题,被害人家属与司法鉴定机构出庭人在庭上展开激辩。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扬子晚报记者 马奔
案情回顾
!
悲剧发生在去年12月12日8时许
金坛城西小学六年级学生小凯被人勒死在学校美术室
嫌疑人是该校美术教师吴某
她用绳子打了活结
套在小凯脖子上使劲拽
事发当日,吴某在早晨七点四十分左右到达学校。由于整夜整夜失眠,吴某觉得这一切都是小凯的母亲,她的同事同时又是多年的好友史某造成的,所以她一心就想报复史某。
美术室的楼和其他的楼有距离,于是吴某就选择了那里下手,不容易被发现。平时美术教室一直有人,但是案发当天,刚好有年会召开,学校的美术老师都去开会了,吴某故意找借口没去,她用黑色的电脑包装了绳子,然后找凳子从窗户爬进了美术教室,怕有人经过画室看到,她就用画室里的几张国画将窗户遮起来,还去隔壁器材室拿了一块白板,放在画室的后门。
小凯第一节课下课后,大约是八点五十分,吴某就到小凯班上叫他和另外一个同学一起去画画,她让小凯去位于三楼画室,却叫另外一个同学去她自己的办公室画画,把两个人分开。
进入画室后,小凯就对吴某有点躲避。根据吴某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小凯当时嫌我身上臭,还说我有精神病。这让我更加恼怒,再加上对史某的憎恨,我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绳子,趁小凯画画时,把绳子打了个活结,从小凯的后面将绳子套在他脖子上,然后使劲拽。”
小凯开始挣扎,吴某就用力拽,两人在那里转圈,后来小凯摔在地上,吴某依然拼命地拽,直到小凯没有了气息,死掉了,她才松开手。
吴某表示,本来她也想在那个教室吊死的,后来想肯定马上有人找过来,说不定吊得半死不活,就拿起自己的包,离开了学校。事后,吴某被警方抓获。
?
被害男童的母亲和吴某从小是同学,工作后又是要好同事
是什么深仇大恨,吴某要向闺密之子下毒手?
怀疑隐私被好友泄露
她一直怀恨在心想报复
据吴某交待,她跟被害人的母亲史某有矛盾,怀疑史某将自己隐私泄露,于是怀恨在心。
据了解,今年38岁的吴某在金坛城西小学已经工作了十几年了,她和史某是小学同学,中专也在一个学校,后来一起在城西小学教书,吴某教美术,史某教音乐。两人以前是比较要好的同事,经常在一起说些悄悄话。
2009年,这一切都改变了。吴某在法庭上说,2009年的时候,她所在学校的校长给她一个外出学习的机会,但是由于家里老公不同意,她最终就没去成。她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史某,并且让她不要告诉其他人,但是很快学校里的人都知道了,吴某就觉得一定是史某说的。
从那时候开始,史某就觉得周围的一切都不太对劲,她教书也教不好,觉得自己没前途了,还整夜整夜失眠,在家里和老公婆婆的关系也不好。
吴某把这一切都归结到了史某的身上,觉得这一切都是她造成的。
2009年,吴某还把想报复史某的想法和家里人说过,家里人都劝她,这个念头就暂时打消了。但是吴某说:“每天看到史某,我都觉得她在嘲笑我,我报复的念头就更深了,甚至想过投毒等多种办法。”
庭审现场
被告承认,本来是想杀同事的
昨日上午九点半,该案正式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在两名女法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她身穿橘黄色囚衣,看起来十分瘦小,背有些佝偻。
吴某一开始就对自己杀了小凯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她连声说:“我是杀了人,我是杀了人。”
事发当天,吴某带了一个黑色电脑包,里面还放了把刀。吴某在庭上回忆:“我本来想向史某下手,但是觉得史某块头大,弄不过她。准备的绳子本来是想自己吊死在音乐教室的门口,但是觉得自己死了史某会开心,就想对史某的儿子下手,然后自己自杀。”
吴某在庭上讲着讲着,也忍不住哭起来,她说:“杀人总是不对的,杀学生也是如此,是犯法的,我要悔过,也要尽自己的能力补偿。”说着说着,吴某就突然在庭上跪了下来,痛哭着说:“我错了,我怎么会杀我的学生呢。”
她下跪认错,受害家属举包怒砸
吴某讲述自己杀害小凯的场景时,坐在公诉人席上的小凯父亲王某一直在流泪,他不断地用手捂着自己的脸,擦拭流下来的泪水。而小凯的母亲史某坐在旁听席上,也是情绪激动,几次都想向吴某冲过去。
上午庭审结束时,法官让法警先将吴某带离法庭,这时,坐在旁听席上的史某突然冲向审判区,吴某一见史某向自己冲过来,当即跪倒在地:“我错了,我对不起你,你杀了我吧。”但她的这一举动并没有取得对方原谅,史某将手中的提包重重向吴某头上砸去,之后的行为被法警及时制止。
在整整一天的庭审中,吴某除了供述了她的罪行之外,说的最多的就是“我有病,我控制不住”。吴某在法庭上清楚地陈述了她在2009年的时候,因为同事都觉得她有点不太正常,在同事的陪同下,她曾去金坛第二人民医院看病,被诊断为抑郁症。在服药服了一段时间后,她并没有有所好转,又去常州的102医院就诊过。
司法鉴定:吴某患偏执性精神障碍
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三份关于吴某案发时的精神鉴定报告,均表示吴某罹患偏执性精神障碍。
最早的是去年12月17日,案发第5天,镇江第四医院司法鉴定所应金坛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吴某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被鉴定人罹患偏执性精神障碍,作案时处于发病期;被鉴定人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建议强制治疗。
第2次鉴定是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的,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患有偏执性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被鉴定人对本案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第3次鉴定机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鉴定结论与前两次在表述上“大同小异”:被鉴定人罹患偏执性精神障碍,作案时动机现实,辨认能力存在,受异常精神状态影响,控制行为能力不完全,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