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仁寿一小学强制补课?县教育局经调查不属实

18.09.2015  10:48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王琴 程欢悦)9月11日,网友“荣”在某论坛以《龙正镇中心小学领导老师如此胆大妄为公理何在?》为题发帖称,龙正镇中心小学201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学费1400元,每月补课费400元,一学期最基本费用为2600元,中途还有各种资料费,前前后后一学期3000元。除了收费问题,还提到学校老师强迫学生在学校周围租房子,并以教师节的礼物为由要求学生买鲜花赠送老师。该帖一出便引起了网友强烈的关注和讨论,在网络上持续发酵。9月15日,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记者前往仁寿县龙正镇中心小学。

网友发帖截图

   家长:向学校交纳各项费用1350元 没听说补课

  15日下午2点,记者来恰巧遇到了上午开完家长会的几位家长,交流得知,在家长会上老师对小学六年级部分家长做了问卷调查,并向全体家长通报了收费明细。

  “我孩子就在这个小学读三年级,从没听她说过要补什么课。”在外等候小孩的家长说,今年9月份刚刚升上小学三年级,据她介绍,她女儿的今年交了1350元,包含生活费、牛奶费、保险费、学杂费等,一年大概花费2000多元,女儿班的老师从来没有说过要补课,今天上午开了家长会,班主任说上期还剩了15块的牛奶费,问家长怎么处理。

  该家长的话在随后的几位家长口中也得到了证实,“孩子还那么小,补什么课啊,老师也没让他们补课。”

  在下午放学时,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一年的家长,询问有无补课时?家长回复称,“没有听说补课的事情,其他什么也不愿谈及。”

   当事人:可能沟通不当,引起了误会。

  采访间隙,正巧遇见此贴里的老人家来接放学的孙儿。

  “真的没有这些事,不知道怎么会这样?”老人已经70出头,佝偻着身子,一边说着一边哭诉,孙儿今年7岁了,父母离异,一直是老两口照顾,今年该读小学了,因为老两口不识字,怕孙儿读书跟不上,就问老师可以帮忙补习不?老师说学校是不允许补课的,你可以到外面去找补习,问了哈价格,老师说的可能要400块钱一个月,三个月就是1200元。

  加上每天从家里到学校接孙儿放学走路要1个小时10分钟,然后就问老师在龙正街上租房子要好多钱?老师说大概2000元一年,就这样回家给孙儿的大伯打电话抱怨说了哈,“可能沟通不当,引起了误会。”

  教师节买花,是看到外面的家长都买了花,也就花了8元钱买了4朵花,“老师没有要求买花。”

  这期交了1300元的费用,今天开家长会,老师也向家长说了具体的明细,并做了问卷调查,“没有补课收费的事情,连向记者说,小孩放在这儿很放心。”

   发帖者:现已在论坛上申请删帖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发帖者“荣”,针对发帖内容,他不愿多说。现发帖者‘荣’正在论坛发帖称申请删除该贴。

学生家长们填写的问卷调查

   校方:学校组织调查 网帖内容不属实

  针对此事,记者在龙正中心小学党支部办公室,找到了仁寿县龙正小学校长杨勇,针对网上发帖一事,杨校长给记者介绍了事件的相关情况,并向记者展示了9月14日对该贴里提到的一年级家长的问卷调查记录,调查的内容主要为收费项目是否自愿、有无强迫补课、教师节有无要求送花等,家长均表示自愿并否定了网上的相关说法。

  杨校长解释,自9月11日,发现该贴之后,学校就高度重视,并在全校开展自查,对家长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每班教师进行询问,并召开2015年秋季家长会,向家长通报了学校的收费情况,并在全校内严禁乱办班、乱补课、乱订资料的“三乱”行为,所有工作人员签订龙正镇中心小学“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公开承诺书。

  帖子里称学校一年级新生学费1400元,每月补课费400元,学校经过调查发现,并未有教师补课,更不存在收取1200元费用。

  针对网上说强迫学生家长在外租房,每年2000元,同房东吃回扣一说,强迫学生买几十元的花给老师一说,校方称纯属不实。

  据杨校长介绍,今年一年级共5个班,每个班收费1300,包含生活费(每月155元)、牛奶费(260元)、保险费(92元)、教辅资料费,年终与家长结算,所有年级均为多退少补。

  经过学校的调查发帖者‘荣’的身份是该校一年级一个孩子的大伯,在与爷爷沟通时,引起了一些误会,在网上发帖,给学校带来了很多不好的影响。

   仁寿县教育局:反映情况不属实

  针对网上发帖情况,仁寿县教育局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网名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情况称,收费问题,一年级收费明细为:学生自愿搭餐费155元/月,暂时按5个月计算,预收775元,期末与学生家长据实结算,自愿饮用牛奶费260元/期,学生自愿参加学生平安保险费60元,自愿参加城镇学生医疗保险费32元,学生自愿认购的一年级的教辅材料费51.7元,不存在一年将近3000元的说法。

  补课收费问题,教育局回应称,该学生的爷爷将向老师咨询的内容转告给发帖人,发帖人误以为是该教师要收取这400元/月的补课费。对强迫学生在学校周围租房问题,回应称,该生家离学校较远,每天接送要花费一个多小时,为方便接送,该班教师建议家长在龙正镇街上租一间房子带着孩子就读,或者选择在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居住地附近。并不存在学校强制学生在校外租房的问题。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省市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