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棚起火数十辆车被毁 业主损失该谁来赔?
2014年6月,成都市郫县安靖镇的禧福苑小区二期内的非机动车车棚发生大火,停在车棚内的几十辆非机动车和车棚外的两辆小汽车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现在距离大火发生已经5个月了,事故对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到底该谁负责呢?
11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成都市郫县安靖镇的禧福苑小区二期,小区内的非机动车停车棚仍然是面目全非,车棚内依然还能看到当时被大火烧毁的部分车辆,而说起几个月前的那场大火,小区住户们依然是心有余悸。
据了解,当时住户通知119后,消防官兵赶到将大火扑灭;而且大火共烧毁非机动车64辆,小汽车两辆,临近车棚的几户居民家中也有不同程度受损。25日这天物管公司请人对被烧毁的车棚进行清理,准备对车棚进行重建。
但对于大火对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到底该谁来负责的问题,业主和物管公司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业主们认为他们向物管缴纳了停车费用,车棚起火造成的损失就应该由物管进行赔偿。
随后记者找到该小区的物管负责人了解到,当时的起火原因是线路短路。而且该负责人表示,车棚当时承包给了一个保安,车棚发生火灾后,这个保安就跑了;作为物管方,他们已经报警,希望找到该保安来解决问题。
针对目前这种情况,小区物管到底该不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小区业主和物管公司各执一词,随后记者就此事向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廖华律师咨询了意见。
廖律师表示:“第一,停车人缴纳了停车费给物管公司,那物管公司就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他们车辆的安全。如果是线路老化方面发生的事故的话,那么作为物管公司应该首先承担责任。第二,物管公司把车棚承包给其中一个保安或者是谁的话,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内部的承包关系,物管公司应该首先对外承担责任过后,他有权利向相关的承包人进行追责;如果无法追责的话,就应当由物管公司自行承担责任。”(新闻资讯频道记者 黄帝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