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三台县一小区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罚5万

12.08.2014  01:34

        四川在线消息 (杜旭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近日,绵阳市三台县北坝镇樟树路的一小区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房产开发公司停止使用并处罚款5万元的处罚。

        据悉,为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切实整治、消除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深入辖区企业、娱乐场所、在建工地等开展了地毯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当消防监督执法干警来到该小区时发现,该小区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填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进行了受案调查,通过依法对该单位法人及工程负责人王某、钱某、陈某进行传唤询问,均对该工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大队经过集体讨 论决定,该房产公司在检查后能够主动停止使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 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和《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依法给予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工程负责人已如数上缴罚款,并表示将尽快补办补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