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买新车自燃 将84岁外婆丢4S店3天维权

26.11.2014  12:56

  核心提示车主维权,竟将姥姥留在4S店!11月22日,来自漯河的一名车主到郑州一家汽车4S店维权,让84岁的姥姥在大厅“打地铺”,自己驾车回到漯河老家。直到昨天晚上,老人在郑州已经3天3夜。其间,老人在汽车4S店、派出所、救助站、医院之间辗转,最终在医院抢救室临时落脚。流离3天,让老人苦不堪言,哭诉“想回家”。尽管如此,涉事车主仍称,“不解决问题,就让姥姥待在那儿”,要在4S店为姥姥“养老送终”。

  记者朱建豪文记者平伟实习生郑允浩摄影

  现场白描

  八旬老太医院里流泪说想家

  11月23日晚上9点左右,在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急诊科,原本人手不足的护士班接到了一个特殊的“病人”—一位84岁的老太太。来医院急诊科,不是来看病,而是临时落脚。

  昨日上午,记者在医院急诊科抢救室见到了这位老人。老人满头白发,脸上满是皱纹,眼角还有泪痕,躺在病床上,不停地招呼护士给自己拿水和食物。因老人有脑萎缩,双腿也无法站立,基本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医院专门派了两名护士伺候老人的起居和饮食。老人自称姓朱,是漯河人,至于自己为什么来到郑州,为什么不回家,老人则只是摇摇头“不知道”。问起愿不愿意回家,老人则流泪说:“想家,想回家!”问其家庭住址,老人则只知道自己住在“新庄赵村”。记者通过民警得知,老人家是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人。

  “她现在就相当于住这里了。”急诊科医生季广磊介绍说,老人身体无外伤,心电图和血压检查发现,他的生命体征都正常,医院无法收治,也无法办理住院手续。自老人被接到急诊室后,吃喝拉撒都得护士伺候,费用也是护士自掏腰包。医院急诊室竟成了临时救助站,这让季广磊和他的同事们不知所措,对于他们来说,问题的难点不仅仅是伺候老人的问题,而是医院并非救助站,不能长期收留老人。

  记者访谈

  4S店:让老人来维权不合适

  84岁的漯河老人为何会出现在300里外的郑州?汽车4S店鲍经理称,来自漯河的冯先生,于今年2月在该店购买了一辆不到8万元的轿车,不想今年11月11日在漯河自燃,车辆报废。冯先生随后打电话,要求赔偿一辆新车外加所有保险。之后,汽车厂家派代表赶到漯河,对燃烧原因进行调查取证,并称在15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

  11月19日,冯先生带人到4S店门口堵住4S店的大门,后经警方调解,双方开始沟通交涉,但11月22日,冯先生突然将姥姥带到4S店,才出现了上述一幕。

  “该怎么解决,可以协商或者走法律途径,让老人来维权,就不合适了。”鲍经理说。

  老人外孙冯先生:在4S店给姥姥养老送终

  冯先生爱人称,购车的钱大部分是借来的,购车也是为了挣钱,汽车自燃后,全家的生计都成问题,只能要求4S店尽快赔偿。“是姥姥自己要去的。”冯先生的爱人表示,带姥姥到郑州维权,并不是自己提出的,而是姥姥得知自己的情况后,十分生气,主动提出要帮自己维权。

  天气日冷,而老人上身穿了一件薄棉袄,接下来怎么办呢?对此,冯先生说“在4S店给姥姥养老送终”,冯先生爱人则说“什么时候处理好,什么时候把姥姥接回”。

  老人儿子赵先生:刚知道这事,心急如焚

  “我刚知道这事,现在心急如焚。”得知此事后,老人的儿子赵先生十分生气。赵先生告诉记者,冯先生是自己的外甥,他母亲去世得早,由外婆带大,两人感情深,所以母亲也一直在外甥家住,自己常年在广东打工,但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

  “会尽快赶回老家,了解情况后再作打算。”赵先生说。

  事件讲述

  八旬老人颠沛流离的三天

  漯河老人来郑已3天,在郑州这3天都经历了什么?记者经过采访得知,3天的时间里,老人辗转多个地方,苦不堪言。

  11月21日坐车300里·抵郑

  第一天

  11月21日,老人的外孙冯先生从漯河出发,驱车300里,将老人拉到郑州。

  11月22日栖身4S店大堂·打地铺

  第二天

  11月22日一大早,老人被外孙带到郑州鼎尚街文治路交叉口,被安置躺在一家汽车4S店大堂中央,身上仅盖一床被。随后,冯先生离开郑州回到漯河。一个84岁的老太太,睡在

  大堂中央,这让4S店犯了难。

  车主走后,该汽车4S店销售经理鲍先生十分无奈,只得安排两名女销售顾问,专门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晚上下班后,还安排店员夜间值班看守。

  第三天

  11月23日坐上救护车·转圈

  11月23日上午,鲍先生安排店员,联系了郑州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赶到后核实,发现老人有亲属,不在救助范围,遂离开。无奈,店员只得将老人送到了十八里河派出所治安四中队。

  “我们也犯难啊!”十八里河派出所赵警官介绍说,该事源起车主和4S店之间的经济纠纷,警方无法插手,只能调解,他多次联系老人家属,对方均不肯接回老人。为防止意外,民警拨打120电话。11月23日中午12点18分左右,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接到电话,出动救护车赶到派出所,将老人抬到救护车中,对其进行身体检查发现,老人生命体征正常,医院无法收治。

  “既然已经抬上救护车,再放下也不好,我们想给老人找个合适的地方。”医生季广磊说,他们随后用救护车将老人送到了郑州救助站,救助站依然称无法对其进行救助。折腾一圈,又回到派出所。派出所称不具备临时照看的条件,医院称不具备入院治疗条件,直到晚上9点,季广磊只好将老人拉到医院。

  律师说法这种行为不构成遗弃罪

  采访中,一些围观市民十分不满,认为老人的子女已经构成了“遗弃罪”,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那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遗弃呢?一直处理此事的赵警官认为,此事牵涉到经济纠纷,是不是遗弃很难界定。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认为,遗弃罪是指故意抛弃,给老人或者孩子的生命健康造成损害,是不是遗弃,需要从主观目的上看。老人的外孙是以争取赔偿为目的,并非故意要抛弃老人,也不是故意伤害老人,所以,并不构成遗弃罪。但从道义上讲,用一个高龄长辈做筹码来争取赔偿,应当受到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