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约谈空气质量不达标地方政府责任人

28.05.2014  04:59

  昨天,国务院下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对地方政府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办法》强化空气质量改善的刚性约束作用,终期考核仅考核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所列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视为未通过考核。

   考核1京津冀考核PM2.5降幅

  对地方政府考核的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办法提出,复合型大气污染严重的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重庆市等11个省份,以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为质量考核指标;其他省(区、市)以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为质量考核指标。

  【解读】《考核办法》考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体现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与全国其他地区分类指导的原则,突出各自工作重点。

  在年度考核时,对大气污染严重的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实施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双考核;对其他地区实施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单一考核,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估性指标。

   考核2重点考核机动车防污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满分均为100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10项指标,其中占比较高的大气环境管理16分、工业大气污染治理15分、机动车污染防治12分、产业结构调整12分。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终期考核和全国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珠三角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年度考核,仅考核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

  【解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在10项指标中,“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占了很大分值,这也说明了我国污染的根源,很多污染问题都是产业结构的问题,重污染工业比重较大,而这必将成为今后治理的重点。而对城市来说,机动车是重要的污染源,因此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必然也是重点。

   问责1不合格地方多掏钱治污

  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并交干部主管部门,今后将作为对各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中央财政将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将加大支持力度,不合格的将予以适当扣减。

  【解读】柴发合认为,不管奖还是罚,前提都是必须完成任务。如果中央财政扣减“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并不代表大气治理的投入减少,而是意味着地方政府要投入更多的钱。因此,这项奖惩应是一种动力,促使地方政府更积极主动治理大气。

   问责2不合格国务院领导约谈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地区,由环保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并暂停该地区有关责任城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评文件审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对未通过终期考核的地区,除暂停其所有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评文件审批外,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考核中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其考核结果不合格。

  【解读】柴发合表示,可以说这个《大气十条》的考核办法,其力度前所未有。此前唯GDP论时,也没有地方政府的负责人因完不成GDP任务而被国务院领导约谈,可见中央政府对环境治理的决心。这也必将给地方政府的负责人巨大的压力,解决好环境问题。

   □官方声音

  完不成目标视为未通过考核

  作为“大气十条”重要配套政策性文件,《考核办法》共十二条,明确了实行“大气十条”的责任主体与考核对象,确立了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评估考核思路,标志着我国最严格大气环境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的正式确立。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英民介绍,《考核办法》设置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两类指标,实施双百分制。重点选择了对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显著的任务措施,建立了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体系。

  “《考核办法》突出了以环境质量考核环保工作,强化空气质量改善的刚性约束作用,终期考核仅考核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赵英民说,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所列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视为未通过考核。

   □北京落点

  京将研究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

  “北京将研究正在申办的2022年冬奥会期间的局部地区空气质量达标方案。”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举办的英国驻华大使馆繁荣基金项目启动会暨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研讨会上获悉,北京将编制“北京环境总体规划”,该规划将以2030年首都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确定环境承载力底线,划定生态环境红线。规划的大纲、文本和图集预计将于明年完成。

  据悉,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以建设宜居城市,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从资源环境约束的角度,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确定适宜的城市发展规模、结构及布局,明确环境承载力底线,划定生态环境红线,确定规划期内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方向、实施路径、关键措施。

  3月14日,国际奥委会官网正式公布了2022年冬奥会的5个申办城市,北京榜上有名。记者注意到,在总体规划的污染防治研究课题中,有一项就是《2022年冬奥会期间局部地区空气质量达标方案研究》。

   大气污染防治将进社区

  昨天,北京市政协进行提案办理协商座谈。市环保局等部门对今年政协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11件提案进行集中答复,市环保局表示,下一步将细化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将防治工作推进到农村、社区。

  政协委员刘一兵提案中表示,北京应建立统一的管理平台,使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向郊区县等扩展。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气污染举报管理平台已经建立,群众可以拨打市政府热线12345、市环保局热线12369等进行投诉举报。下一步,市环保局要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到农村、社区。

  政协委员梁嵘提案指出,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实验室废气等排放问题也不容忽视。市环保局介绍,本市众多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大学、研究所等附属实验室,其污染排放已逐步纳入各部门日常监管范围。各部门同时将环境管理作为实验室评选、验收、认证的考核内容。今年,市环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实验室环境管理专项调查,并根据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京华时报记者周宇)

   >>新闻背景

  京PM2.5目标在60微克/立方米

  去年9月12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为实现这些目标,《行动计划》确定了十项具体措施,因此该《行动计划》也被称为“大气十条”。该《行动计划》由国务院牵头,环保部、发改委等多部委参与,被誉为我国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空气清洁行动。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均据京华时报记者王硕

(原标题:地方空气不过关 国务院领导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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