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将放宽电商等企业住所登记条件

08.11.2013  17:48
核心提示: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将放宽电子商务等企业住所的条件管制,方便企业注册登记。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情况发布会”上表示,将放宽电子商务等企业住所的条件管制,方便企业注册登记。这意味着,在家办公司将成为可能。

  张茅同时强调,住所注册登记的条件,将由地方政府来规定。对此,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将根据首都的人口、环境、交通、业态等方面情况总体规划制定细则,具体方案还在研究中。

  张茅昨天介绍,为落实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商总局正在抓紧推进研究提出修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在此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中,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问题备受外界关注。一些企业希望能够利用居民住宅来作为企业的经营场所,但居民住宅作为经营场所又容易产生扰乱邻里生活等问题。

  对此,张茅昨日表示,这次注册登记改革对住所的要求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住所的条件管制,即要释放更多的场地资源,特别是一些像电子商务、创意产业发展的要求,方便企业的注册登记。同时,也要把权力放到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情况需要、社会管理的需要作出具体的规定。

  而对公司注册资本门槛,张茅昨日介绍,今年10月25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此项改革包括的五方面内容就包括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即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等限制”。

  而对于在注册资本降低门槛后,外界所担心的将出现大批“皮包公司”一事,张茅表示,深圳和珠海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未出现大批皮包公司,总体情况正常。两地改革始于今年3月,使市场主体的数量、企业的数量大大增加,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是平稳的,没有出现过去一些人担心的大量的虚假、欺诈。

  权威解读

  “一元钱办公司”是形象比喻

  对于今后“一元钱就可以开公司”的说法,张茅表示,这种说法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并不是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就可以办公司,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文/本报记者 孙昌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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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孙昌銮)张茅昨日还在发布会上透露,上海自贸区实行工商登记改革后,注册企业数量同比增加近五倍,注册时间大大缩短,试点地区取得的经验为全面推进该项工作积累了经验。 文/本报记者 孙昌銮

  新闻内存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包括五项内容: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等限制;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三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五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