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推动所有区(市)县公开“三公”经费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莉) 7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该市出台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将推动成都市所有区(市)县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主要信息公开。
重大决策与群众生产生活悉悉相关,但群众往往只知道结果,没参与过程。“重要政府规章草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等事项,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听证的意见采纳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告。”成都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未经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不予进入决策。
一般来说,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都比较“硬”,为了让群众看得明白,成都将建立常态化解读机制,同步公开相关的解读文本,包括解读机构和解读人。如果政府信息涉及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进行解读,便于群众理解。
“三公”经费不仅要公开,还要细化到底。成都将推动所有区(市)县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单位)公开财政拨款部分“三公”经费预算,“细化到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也将进一步强化。以保障性住房信息为例,除了工程本身的建设信息,还要公开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尤其要突出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公开,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管理情况等融资工作信息。
“事故”信息公开力度将加强。及时公开中心城区PM2.5、PM10等监测信息,全面公开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以及整改落实情况,逐步加大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执法情况,探索建立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
国有企业的信息也将进一步透明,包括财务主要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