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建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26.05.2015 14:37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联席会议由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 各市(州)政府、 各高速公路管理及营运公司组成, 省交通运输厅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 根据省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 可临时召集联席会议。 各高速公路路段应参照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模式, 建立由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牵头, 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属地交警部门)及市(州)、 县(市、 区)、 乡(镇)政府、 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等单位参加的区域联席会议制度, 研究解决区域内高速公路管理等事宜。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6.05.2015 14:37
故
事
关于开展股权融资实操策略公益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微企业: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股权结构并持成都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