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全省将建立中小微出口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平台增强接订单、抗风险和获融资的能力。
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十二条措施》(下简称《措施》),该文件自印发之日施行,有效期为一年。《措施》指出,将加快成都市进口商品展示中心建设,依托四川全域通关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四川电子口岸建设,全面推进实现口岸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共享。
此外,还将争取青白江铁路口岸设立为整车、冻肉进口口岸,支持泸州、宜宾申建进口粮食国家指定口岸;重点培育10大外向型产业示范园区,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加快50个出口基地建设,支持我省具有特色优势产品的出口。
全省还将建立中小微出口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平台增强接订单、抗风险和获融资的能力。
鼓励企业运用进口贴息政策 落实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措施》提出,全省将鼓励企业运用进口贴息政策,进口国家鼓励类技术和产品,重点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快成都市进口商品展示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贸易集聚区对扩大进口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争取青白江(微博)铁路口岸设立为整车、冻肉进口口岸,支持泸州(微博)、宜宾(微博)申建进口粮食国家指定口岸。创新进口金融产品,帮助企业降低人民币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
四川还将稳定机械制造、纺织服装、专业化工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发展特色产业。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进出口。
在发展服务贸易方面,全省将落实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促进传统行业与信息化等新兴行业融合发展。建设省级服务贸易特色基地,积极推动计算机信息服务等优势领域发展,大力培育移动互联、中医药等新增长点。探索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此外,全省还将支持外经带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动企业集群式“走出去”。通过对外投资项目,促进优势产业、富余产能向境外转移,规避贸易壁垒,带动成套设备、资源性产品进出口。支持企业开展重大项目国际合作和工程承包,带动我省装备、材料、产品、服务进出口。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境外品牌、技术和营销网络等并购,提升国际市场开拓能力。
海关和检验检疫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在外贸发展环境的改善上,全省将依托四川全域通关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四川电子口岸建设,全面推进实现口岸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共享。大力推行海关和检验检疫“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在2013年取消1551个海关编码出口商品检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222个海关编码机电产品、食品接触产品出口商品的检验,免收法检出境检验检疫费。提高通关效率,推动区域性通关一体化试点,实现关区通关作业整体无纸化率达70%—80%;提高海关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规范关检收费环节,减轻企业负担。发展国际物流,推进蓉欧快铁等对外物流通道建设,降低货物输出成本。此外,还将推动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企业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协调发展格局。
在金融支持方面,四川将给予货物贸易重点支持企业更多外汇收支便利,积极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离岸人民币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并鼓励采用订单融资、保单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重点行业出口企业合作。
在信保效能提升方面,全省将提高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比例,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实现年内承保规模35亿美元。重点扶持100户出口额过千万美元企业,重点支持100户关键客户企业,重点培育100户潜力小微企业。简化费率结构、降低保费成本,提高理赔结案速度,创新承保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成套设备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境外投资项目的承保支持力度,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
此外,全省还将加强退税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税务总局退税指标,确保足额满足企业正常的退税需求。全面推行出口退税专业化管理,优化流程,简并环节,确保15日退税承诺落实到位。取消5项出口退(免)税进户执法事项;坚决打击骗税行为。
万企出国门 全省将建中小微出口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措施》显示,全省未来将重点培育10大外向型产业示范园区,加快50个出口基地建设,支持我省具有特色优势产品的出口。推动特色产业园区与沿海加工贸易对接,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拓展维修、物流、分拨、研发、展示等功能。
全省还将围绕欧洲、日韩等目标市场,指导企业抱团开展60项国际市场拓展活动,加大对企业展位、人员、物流等费用的支持。提升对100户省级进出口重点企业的服务,带动本土外向型企业加快发展,形成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重点培育5—10户为中小微企业进出口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在公共服务支持上,全省将扶持一批产品设计研发、包装策划、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省中小微出口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平台增强接订单、抗风险和获融资的能力。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等贸易集中区试点建设。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等各类国际营销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