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将定“普惠”与“特惠”政策 提高扶贫精准性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范振宇12日表示,将在“十三五”期间,提高交通扶贫支持政策的精准性,加快推动“交通+生态旅游”、“交通+特色产业”、“交通+电商快递”扶贫,使交通扶贫支撑特色产业发展的功能更加突出。
当日下午,在接受交通运输部组织的2016年“小康路·交通情”重大主题宣传活动记者集体采访时,范振宇说,为提高交通扶贫的精准性,交通运输部将制定“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差异化支持政策,并在实际操作中赋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
他说,交通运输部还将制定适用于贫困地区发展特点的基础设施、运输服务、运输装备标准体系。根据贫困地区自然环境、发展需求和建设难度,因地制宜地确定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最大限度的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交通运输部给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在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等3个特殊地区公路建设投入了超过5500亿元车购税资金,约占“十二五”期全国车购税总投资的45%,带动了全社会对公路建设近2万亿元的投入。
五年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建设了6.6万公里国省道和36万公里农村公路,打通多条“断头路”和“瓶颈路段”,帮助654个乡镇和4.2万个建制村的群众走上了沥青(水泥)路。到2015年底,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96.1%的乡镇和86.5%的建制村通了沥青(水泥)路,95%的乡镇和81%的建制村通了班车,县城基本都实现了二级以上公路覆盖,许多贫困县还通了高速公路。
“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有力地改变了贫困地区‘山里山外两重天’的局面,许多贫困地区几代人‘出门水泥路,抬脚上客车’的梦想变成了现实。”范振宇说,不少贫困地区矿产、能源、旅游等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
但由于自然条件恶劣,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保障不足等原因,贫困地区交通发展仍相对滞后,覆盖面不足,交通方式单一,服务质量偏低,交通运输仍然是贫困地区突破发展瓶颈的“短板”。
第一财经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得到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826个建制村不通公路,35285个建制村公路“未通畅”。全国农村公路技术等级结构显示,二级及以上只占4.3%,三级公路占8.5%,四级公路占74.5%,等外公路占12.7%。
“早期建设的农村公路受资金制约,只能按照‘先通后畅’的原则建设,技术标准低,抗灾能力弱,安全防护设施不足。”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局杨国峰处长对记者说,部分以村委会主导、村民投工投劳方式修建的村道,只是解决了晴雨通车问题。同时,随着农村交通量的快速增长,以及村村通班车的需要,现有农村公路改造升级和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任务繁重。
公路建设运营“三分建、七分养”,杨国峰介绍,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398.1万公里。“建设好这些路不容易,护好、管好这些路更重要。如果养护和管理工作跟不上,小病不治成大病,路网出现大面积损坏,会造成更大的损失,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也将大打折扣。”
按照现行法规,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但事实上,县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配套资金难以落实。杨国峰介绍,以养护为例,2009-2012年,省地县三级公共财政投入仅占养护总投入的29.3%。
范振宇表示,交通运输部将强化交通扶贫主体责任落实,把交通扶贫规划的所有建设任务、规模分解到各片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市(地)县,倒排工期、抓紧施工、强力推进,做到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
范振宇告诉记者,交通运输部拟和各省人民政府签订部省共建协议,建立交通扶贫部省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将地方政府落实建设资金和相关支持措施、推进项目建设效果等因素与下一年度中央资金安排相挂钩,实行“奖补结合”、“扶促结合”、“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