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复制借鉴国家跨境电商试点政策

27.08.2015  15:49

省级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综合服务平台明年1月运行

本报讯(记者 曾小清)手机预约挂号、到医院直接就诊,回家时熬好的中药已同步送到;在实体店试好衣服,线上下单,衣服随后送到家……今后,随着电子商务深入渗透我省商贸流通的各大领域,这些便捷的生活方式都将一一实现。

近日,省商务厅印发《“互联网+商贸流通”实施方案》,将在传统产业应用、农村电商、跨境电商、药品流通、商业零售、居民服务、物流7个方面,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深入应用到商贸流通领域。力争到2017年,全省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超过2万亿元,交易规模从目前全国第六升至第五。

省商务厅证实,国家正在酝酿将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税费政策及监管服务模式推广至全国。我省将复制借鉴试点政策的平行运用,加快成都双流跨境电商基地建设,支持绵阳、泸州、资阳等地建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

为满足进口商品消费需求,我省将支持在节点城市中心区域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保税体验店;支持汽配、家具、川茶、农特产品等做出口,支持企业建欧美海外仓。作为跨境电商发展的先决条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综合服务平台将在9月建成,明年1月完成调试并正式运行。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我省将加快建成并运营四川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农村传统流通网络的信息化改造,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制订、追溯系统应用等支撑体系建设;利用电子商务,打造农业生产资料扁平化营销渠道;叠加农产品网络销售与公共服务功能,让农民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商品和服务。

城市生产生活方面,我省将推进电子商务在政务、交通、医疗、教育、文化、旅游、居民服务业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将引导药品(中药材)流通企业探索搭建在线交易平台、药事和健康服务平台;鼓励商业零售企业探索O2O模式,强化互动体验,开展同城短途物流配送,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流通方式;引导餐饮、洗染、家政等重点行业,利用位置服务等技术,开展网订店取、网络订票、社区配送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