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五措施深化“河道警长制”守护绿水青山

26.01.2018  16:00

    2017年以来,射洪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五措施深化“河长+警长”治水工作,有力助推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全年共查处相关水污染行政案件9件,行政拘留11人,侦办滥伐林木案2件,2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受理其它涉水行政案件28件,查处28人次,维护了河湖安澜。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采取“一对一”挂钩联系河长的方式,分别设置县级、局级、所级和警员级四级“河道警长”,为“治水”提供执法组织保障。严格实行痕迹管理,落实每周一份巡查记录、一份预警分析、一次会商通报等“三个一”工作制度,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四级警长责任体系。为确保河道警长在岗守则,实行“四个一”问效机制,即实行一月一考评、一月一汇报、一事一会商和河道警长一季一次述职点评制度,倒逼工作落实。

    二是提供信息支撑。充分借助“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水务、海事等涉水部门联动,已标注入河排污口43个、砂石码头35处、河道沿岸企业30家、水上游乐设施2处、水电站8个、水上桥梁239座,采集录入了涉水重点人员74人、水上从业人员5400余人、河道沿岸人口22万余人,有力提升了水域治理的信息化水平。以农村雪亮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为载体,在涪江、梓江沿岸,水库、水电站等涉水重点区域安装高清探头76个,加速进行资源整合,大力提升水域治理科技化水平。

    三是强化项目专班。为确保大龙滩水库环境治理、洪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和砂石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治水工作顺利推进,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项目一册档案”的要求,建立项目专班工作机制,2017年共排查不稳定因素173起,及时掌握内幕性、预警性等深层次信息26条,化解涉水工作矛盾纠纷49起。

    四是完善整治机制。主动出击,在禁渔期抽调警力,与县农业、水务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整治非法电鱼、毒鱼、炸鱼违法行为。加大投入,通过加强装备和警力投入,进一步织密水污染、涉水违法犯罪防控网,将河道、水库周边区域纳入日常巡逻防控重点,及时发现制止违规排放倾倒污染物、破坏水利设施、非法采砂等行为。同时,加强化工、水上餐饮等重污染企业区域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域排污点的查控,防范重大污染案(事)件发生。

    五是凝聚治水合力。射洪县公安局整合法制、刑侦、禁毒、经侦、派出所等相关警种部门资源,创新建立“分级响应”的工作机制。同时,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案件会商,强化与水务、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常态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强化警民联动,借助良好的警民鱼水情关系,强化警民互动沟通,充分发动群众共治共享。组建由巡河员和保洁员构成的文明河道劝导员队伍1310人,打通了警民互动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爱水护水“大合唱”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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