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局关于颁发2015年度导游员资格证书和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证书的通知
各市州旅游局(委):
我省2015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已全部结束。现将导游员资格证书颁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6年3月15日至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领取方式
(一)导游员资格证书
1.成都考区领取方式
成都考区考生携相关证件到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旅游局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窗口(成都市草市街2号)领取。
2.其他考区领取方式
各市州旅游局(委)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本市州导游员资格证书,领取后及时安排本地颁发工作。考生在笔试所在市州旅游局(委)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各市州旅游局(委)在领取证书后安排本地考生和所辖各扩权强县旅游局(委)领取工作。
(二)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证书
考试合格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合格名单参见 www.scta.gov.cn/sclyj/lydt/zwgg/system/2016/02/2/000813534.html )。
三、领取所持资料
(一)导游员资格证书
1.初试考生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代领需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试考生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领取,原导游员资格证书时收回,代领需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市、州加试考生原导游员资格证书由所在市、州旅游局(委)收回后交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3.我省2015年度导游员资格证书全部使用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交的电子照片制作。其中部分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请于2016年3月5日前提交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档(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发送要求见附件)。
(二)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证书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代领需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特此通知。
四川省旅游局
2016年2月25日
(联系人:韩曦;联系电话:028-86702062;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省旅游局506室;邮政编码:61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