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事法官为何难以做到“疑罪从无”

15.04.2015  12:14

  今日社评

  本报评论员 樊大彧

  “法官腐败”是目前司法不公及司法腐败的重要表现,一些法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此次益阳多名法官被曝违纪,公众表现出的“疑罪从有”态度,其实质是对“法官腐败”现象的严重不满。

  4月初,有网友举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副院长王某携一女子外出旅游,王某目前已被停职调查,当地纪委正在进行调查处理。这一事件尚未结束,昨天,又有益阳市民向媒体举报称,被调查副院长的下级,赫山区法院一名庭长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与一名神秘女子在酒店开房。另外,赫山区法院院长等两名当地法官还被举报参与聚众赌博。

  湖南益阳连着四名法官被曝违纪,目前除王姓副院长正接受调查之外,其他被举报者的违纪行为还不确定,是否存在“开房”、“聚众赌博”等情况,当地纪委正在调查核实之中。“湖南益阳多名法官被曝违纪”,是昨天各家门户网站的热门新闻。目前针对四名法官的调查还未结束,按道理公众对当事法官的“道德审判”,也应该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但是,从网上新闻的跟帖评论来看,涉事法官遭到网友几乎一致的口诛笔伐,“这样的法官,能公正执法吗?”“现在都还这样,可见这些人过去违法乱纪、无法无天到什么程度!”诸如此类的评论,被网友大量点赞转发。

  公众对湖南益阳涉嫌违纪的法官,为何难以做到“疑罪从无”?首先是因为有关报道做得比较扎实,爆料人把法官“作案”的时间、地点都讲得清清楚楚,而且配有监控录像的截屏,所谓“有图有真相”,公众相信涉事法官没有被媒体冤枉。同时,对涉事法官难以“疑罪从无”,更是因为公众对我国司法公正的现状不满意,对“法官腐败”的现象深恶痛绝。

  目前我国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突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公是对法律最大的毁坏,会动摇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以及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对司法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造成干扰。但是,造成司法不公的不仅是制度原因,还有人的因素,其中就包括“法官腐败”。“法官腐败”是目前司法不公及司法腐败的重要表现,一些法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此次益阳多名法官被曝违纪,公众表现出的“疑罪从有”态度,其实质是对“法官腐败”现象的严重不满。

  中央近日印发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对司法不公中“人的因素”予以高度重视。方案提出,司法改革要“体制、环境、主体”三位一体、整体推进,而“主体”就是指法治队伍、司法人员。“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司法体制需要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队伍作支撑。我国法治建设未来的前景如何,取决于能否遵循司法规律,塑造一个高素质、有权威的法官、检察官群体。

  此次益阳多名法官被举报违纪,希望当地纪检部门能够认真查证,不要再上演诸如“开房”谈工作、麻将桌上“开会”之类闹剧。法官是法律的化身、正义的象征,法官必须具有坚定的法律信念和崇高的职业道德,这些都应是法官必备的素质。涉事法官的违纪行为如果属实,对当事人必须给予严肃处理,直至清理出法官队伍。随意与人“开房”、参与聚众赌博的法官,很难令人相信还能肩负使命维护公平与正义,这样的人已经没有资格继续坐在审判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