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对接”开创四川创新改革试验区新局面

04.11.2015  11:38
核心提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排在首位的就是“创新发展”。全会提出的七个创新发展着力点: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构建产业新体系、构建发展新体制、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给出了未来五年实施创新发展的路线图。11月3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今年9月,四川省被列入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之一。成都作为四川省首位城市,是我省建设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核心。我市正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加快编制完善《成都市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为帮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切实发挥好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履行好国家赋予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任。本期《理论周刊》推出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理念,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专题理论文章。

    8个改革试验区

    1个跨省级行政区域

    京津冀

    4个省级行政区域

    上海、广东、安徽、四川

    3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核心区

    武汉、西安、沈阳

    4大主要任务

    探索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的有效机制

    探索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

    探索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的有效举措

    探索深化开放创新的有效模式

    改革时间表

    2015

    研究制定

    改革方案

    2016

    推进落实

    改革部署

    2017后

    中期评估

    适时推广

    当前,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支撑条件和外部需求环境的深刻变化,增长速度由高速向中高速转换,增长目标逐步向合理区间进行“收敛”,经济进入新常态。而经济新常态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转换,主攻方向是推动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水平转变,核心内涵是推进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因此,基于中国经济的现实困境和引领新常态的客观需要,把创新驱动作为实现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双目标”的主抓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当务之急

    整体上看,自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我们在科技攻关和工程建设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我国已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科技人才队伍,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现代学科与工业体系,已成为一个在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大国。统计表明,我国专利申请量已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国际科技论文数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二,在中微子震荡、反常霍尔效应等众多基础研究领域取得了一批世界前沿成果,创新实力和能力在全球科技版图中正由“跟跑者”向“并行者”、部分领域向“领跑者”迈进。但也不可否认的是,面对全球竞争新形势新要求,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仍然制约着中国的科技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步”、创新成果与现实生产力“不对接”、科技人员创新劳动与利益分配收入“不对等”等体制机制问题,严重阻碍了创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亟须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来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者的活力,亟待进一步充分释放创新改革红利。

    因此,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动方向,选择一些区域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就成为我国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当务之急。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对如何破解当前制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障碍,如何系统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如何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迅速发展,加快形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做了总体部署和顶层设计。

    “四个对接”:

    打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通道

    从《总体方案》确定的试验区情况看,主要是按照区域创新成果多、创新体制基础好、发展转型走在前面、短期能实现突破和统筹兼顾区域布局的原则,确定了8个改革试验区。为了发挥各个区域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比较优势,试验的内容和使命各有侧重和不同分工,四川省是我国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中在西部地区唯一的省级行政区域。以成德绵为依托的四川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无疑要在中国科技创新板块中发挥好促进军民科技融合、打破区域创新隔阂、提升国家产业竞争力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下一步,包括四川在内的各个试验区,要按照《总体方案》决策部署,把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实施全面创新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改革突破口,集中资源力量,力争以强化“四个对接”为基本遵循,打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通道,以更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主动引领中国经济新常态。

    强化政府同科技创新对接,明晰市场和政府在创新中的定位。目前在我国,行政力量配置科技资源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大量的科技资源被掌握在不懂技术的行政管理人员手中,极大地浪费了有限的科技生产要素。在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进程中,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准入、金融创新等改革,构建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推进要素价格倒逼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同时,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行政干预,建立和完善政府创新管理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强化创新政策与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努力形成职责明晰、积极作为、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国家创新治理体系。

    强化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让科技进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长点。统计表明,我国中高端科技资源70%集中在科研院所和大学机构里,但科技转化率却不到1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在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加速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改变科研与市场分离状况,加快推进科研院所、高等教育等改革。按照遵循规律、强化激励、合理分工、分类改革的原则,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探索去行政化,发展社会化新型研发和服务机构。要用制度创新激励成果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放宽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用创新链升级产业链,推动科技与资本更好地融合,让创新成果转化成实实在在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增长点。

    强化研究人员创新劳动同利益收入对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科技人才最期盼的是自由创造的空间、自主发展的权利以及与创新付出相匹配的劳动收入。下一步,要在各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中,加快推行科研成果与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管理权“三权分离”的制度,争取将财政资金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防安全等创新成果的“三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让研究承担单位获得处置权,企业获得使用权,创新者个人获得收益管理权,让科技工作者真正“合理合法地富起来”。   

    强化国内科技资源与国际科技资源对接,深化国际创新合作。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世界创新资源正在加速流动,各国的经济科技联系更加密切。当然,这也意味着全球科技领域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力争在新一轮的科技创新革命中抢占制高点。因此,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中,要防止创新中的“孤岛”现象,努力加大开放合作力度,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种创新资源,走互利共赢的创新发展之路。一方面,要加快推动建立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机制,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科技计划对外开放,探索更加开放的创新政策、更加灵活的合作模式。另一方面,要鼓励外资企业引进更多的创新成果在我国实现产业化,促进国内技术和国内品牌走出去,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渠道和范围,主动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实现创新人才资源和科技生产要素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