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立11对区域教育联盟

21.08.2015  09:43
8月20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化区域教育联盟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都市19个区(市)县、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全部参与区域教育联盟建设,联盟双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对比例均达到30%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有一定数量的学校结对。《意见》提出,每对教育联盟之间,力争有1-2所学校接受名校领办,3-5所学校通过委托接受优质学校管理。 以“一对一”为基本形式,成都市19个区(市)县、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11对区域教育联盟:锦江区—金堂县、青羊区—蒲江县、青羊区—成都天府新区、武侯区—新津县、成华区—大邑县、金牛区—邛崃市、成都高新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青白江区、温江区—崇州市、新都区—彭州市、龙泉驿区—郫县。按照要求,各区域教育联盟以3年(或3个学年)为一个周期,联盟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编制联盟发展规划、制定分项实施方案以及年度计划等。 为严格人员双向交流制度,《意见》提出,确保全市每年选派优质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低于40人,到农村学校、相对薄弱学校任校长、副校长,区域联盟间按分配名额和规定期限完成干部交流任务。中心城区每年选派到农村学校支教教师数不低于城乡结对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5%。 (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