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对不同层级干部实行差异化考核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严芳)11月25日,记者从德阳市委组织部获悉,为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德阳市近日出台了《德阳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差异化考核,其中,“党建”成为考核党政正职、市级部门正职的重要指标。
该《办法》从考核指标、等次评定、结果运用三方面制定了差异化考核标准。对于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办法》设置了差异化考核指标,例如对县(市、区)党政正职,主要考核执行民主集中制、敢于担当、统揽全局、宏观决策、抓班子带队伍、履行党建责任、解决重大问题、注重长远建设、履行廉政职责等情况;对县(市、区)党政副职,主要考核团队协作、组织协调、工作思路、推动落实、完成年度任务、依法履职、解决复杂问题等情况。
对于考核等次评定,该《办法》更加突出对“一把手”的考核,将县(市、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市级部门主要领导的等次评定单列分类进行,以解决正职领导干部和副职领导干部评优比例不均的问题。此外,根据省委对纪检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单列专项考核交由德阳市纪委监察局负责。
考核结果应用也将实行差异化,例如,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将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其中评定为“好”的,在组织工作考评中加1分,评定为“较好”的加0.5分,评定为“一般”的不加分,评定为“差”的扣1分。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评为“差”的,班子成员原则上均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若在考核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干部,明确了要进行严格问责。
按照中央“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要求,《办法》将“党的建设”作为考核党政正职、市级部门正职的重要指标;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办法》将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贯穿至整个考核办法。
德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德阳市委将“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正确问题”和“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之一进行专项整改。因此,起草年度考核办法被列为德阳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门项目,同时也是德阳市委干部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制定该《办法》的过程中,德阳市委组织部反复学习了相关文件并广泛开展调研征求意见。“分级分类设置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有利于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