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 坚决杜绝责任事故

14.11.2015  10:17

    及时救助务工无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临时陷入困境人员

    天气转凉,一些临时陷入困境的群众能否得到及时救助?11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将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将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无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跟踪监测高寒偏远地区和容易受忽视的重点区域,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及时与公安、城管、卫生等相关部门配合,以繁华地段、车站码头、桥梁涵洞、废弃工地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的区域为重点,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开展经常性的、形式多样的街头劝导、现场救助和宣传引导活动,尤其对流浪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员等特殊对象要及时采取相应的主动救助保护措施,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主动加大夜间和重点区域巡查和救助力度,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的现象。

    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还将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主动救助。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

    各地将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漏洞。(记者 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