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启动

01.11.2016  12:38

 

        民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医院等单位和部门的协作,严格执行发现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强化乡镇(街道)救助管理工作职责,推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联动救助,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救助管理工作“六必须、六不得”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细致排查隐患,切实堵塞漏洞。在重点区域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地毯式站外摸排,特别是在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乡接合部、桥梁涵洞等地,通过提高巡查频次、设立临时救助点、设立救助标志等方式,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救助服务,保障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