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投入财政扶贫资金逾5000万

09.12.2016  00:03

 

  (刘刚甘立伟 许鹏)记者7日获悉,今年以来,自贡市富顺县在实施创新“八大工程”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财政扶贫力度,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达513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21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6万元、县本级脱贫攻坚“54321”机制扶贫资金3100万元。

  富顺是川南农业大县,农村贫困人口占自贡市的三分之一,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据了解,该县整合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科学制定了扶贫资金使用方案。这些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技能培训和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财政贴息等。

  为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杠杆作用,富顺县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精准到户,安排到贫困户的资金额度不低于资金总额的70%。对统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打捆使用,重点向当年脱贫村、脱贫户倾斜。

  据介绍,富顺县还注重科学规划分配,在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产业扶持周转金后,将剩余资金与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整合,按照因素分配法进行计划分配。把整合后的资金按照发展资金占70%、建设资金占30%进行划分。在发展资金中按照乡镇贫困人口总数占40%、当年脱贫人口总数占20%、贫困村占20%、当年脱贫村占20%的比例计算计划发展资金。在建设资金中按照全县面上建设资金占30%、34个贫困村占20%、当年脱贫村占50%的比例计划建设资金。同时,扶贫专项资金实行公告公示制度,纳入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所有扶贫类专项资金从资金下达、资金安排、项目实施、工程决算、资金使用等均予以公示。

  “在财政扶贫资金的极力推动下,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成效明显。”富顺县扶贫移民局副局长林涛表示,我们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了创新,要求各村在通过民办公助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队伍时,需在乡镇门户外网上进行公示公告,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同时,因扶贫资金分散、项目多而小,如果逐一报送财政评审十分繁琐等因素,县财政部门还特意制定了一套项目评审参考价供乡镇参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