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阳200万环保设施完工5个月后成违建被毁
本报记者 董碧水
刚刚投入200多万元进行环保改造,可不到半年,建成的环保设施和生产设备就被当地政府全部捣毁。富阳市山亚制砂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俞火洪和他的股东们欲哭无泪:早知如此,何必要花钱改造?
环保设施建成不到半年即被毁
山亚制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亚公司)在浙江省富阳市渌渚镇,其前身是富阳市山亚石英砂厂,成立于2004年。今年2月,山亚石英砂厂于通过工商注册登记变更为山亚制砂有限公司,股东包括法定代表人俞火洪在内的20多户村民。
去年6月,山亚公司在原有石英砂加工基础上,投资生产石砂、石子。其砂石生产线为大型、多层的筛分设备,通过外购石料,破碎生产成砂石后外卖用作建材。
生产过程中,运转的破碎机、振动筛等机器,都会带来不小的噪音和扬尘。今年1月,因新建生产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被富阳环保部门认定为环保不合格。后为达环评要求,山亚公司开始在其生产线上搭建隔音围护、污水处理池等设施,共投入215万元。
据了解,山亚公司搭建的隔音围护环绕砂石生产线,占地600余平方米,为全围护结构,采用的是10厘米厚的岩棉夹心的双层彩钢板。俞火洪说,这样,不仅可以达到环保要求,实现全封闭生产,同时还能起到隔尘和防护作用,防止碎石崩出伤人。
但俞火洪未曾料到,今年7月18日,山亚公司搭建的隔音围护包括还在其中的所有生产设备设施被渌渚镇政府全部捣毁,建好不到半年的隔音围护与生产设备设施成一片废墟。
在被捣毁现场,记者看到,除了隔音围护,还包括砂石生产设备、设施。俞告诉记者,这些设备、设施包括破碎机两台、振动筛滚动筛各一套、制砂机一台、沉箱簸斗两套、绞龙输送机一套、皮带输送机三条、细砂回收机一套、污水净化设备一套、喂料机一套以及配电箱、料斗、水管、水泵等,总价值近300万元。
环保设备成了违法建筑
据了解,渌渚镇政府曾于今年4月17日向“俞火洪”下发过《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其中称:经查证,你户(单位)位于山亚村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未按村镇规划许可证建设,该建筑物属违法建筑。通知书责令其对违法建筑进行自拆。在此后的5月24日,镇政府又下发《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给“俞火洪”,告知决定于5月30日后对其位于山亚村的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因此,渌渚镇政府认为,他们已先后两次通知,拆除的是违法建筑,其强制拆除属依法行政行为。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称,因为山亚公司均置之不理,他们才不得已依法实施了强制措施。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通知书也已告知俞火洪,如不服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富阳市人民法院起诉。“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决定执行。”
但山亚公司另一股东俞建群认为,通知书发给的对象是“俞火洪”,而俞火洪与山亚公司显然并不是同一的行政相对人。同时,现在被捣毁的是生产线上的隔音围护,是山亚公司为达环保要求的生产附属,是生产的必须设施,并不是违法建筑物。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7月26日通过的《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违法建筑当事人未在强制拆除公告载明的期限内搬离违法建筑内财物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公证机构公证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下,将财物登记造册,并运送他处存放,通知当事人领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在公证机构公证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下,实施强制拆除。”
“如果知道要这样被毁,我们又何必投入这200多万元?”
据了解,渌渚镇是富阳传统的建材之乡,已有着近50年的历史。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开发和天然河道河砂可开采资源的减少,建材市场的砂石价格不断攀升。从2009年到2014年,富阳当地砂石的价格几乎翻了一番,从每吨25元上涨到了每吨50元。
今年以来,浙江又对采砂制砂实施专项整治,富阳也制订了采砂制砂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俞建群说,随着整治力度的加强,砂石价格势必还会上扬,他们也正是看到市场的前景,才投资设备。而机制砂取代天然河砂,也将减少对河砂的需求,为减少水土流失作贡献。
俞建群说,针对设施被毁,9月9日,他们已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和滥用职权的刑事责任。而股东们心痛:“如果知道要这样被毁,我们又何必投入这200多万元?”
(原标题:浙江富阳:环保设施成了违法建筑 建成不到半年被捣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