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多部门督促落实安全责任 78家重点客货运企业自检

29.05.2015  11:33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向宇 方炜)为强化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管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成都交警重拳出击,督促重点客货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5月28日,成都交警联合成都市安监局、市交委对全市重点客货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人员分为4个检查小组,对成都市16家重点客货运企业,采取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客货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达到检查一个、带动一片的目的。同时,成都交警还要求城区各交警分局和各区(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各自辖区内的78家重点客货运企业进行了自检。

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对客货运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情况,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建立GPS动态监管平台情况,是否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运行过程实时进行监控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还充当起宣传员角色,对重点客货运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他们汲取河南鲁山“5.25”火灾事故、陕西咸阳“5.15”重特大交通事故和成都“4.19”运渣车交通事故血淋淋的教训,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奖惩和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让驾驶人不愿、不能、也不敢违法上路行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有序运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据悉,在当天的检查中,大多数客货运企业基本能按照要求落实签订责任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针对部分受检单位存在的问题,督导组一是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形成整改材料报各属地监管单位;二是责成属地监管单位对所有的客货运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对在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一律依法禁止其进行道路运输:

1、对车辆未按期进行年检的;

2、违法未处理完毕的;

3、危化品运输车未办理《运输证》的;

4、不具备校车资质的;

5、驾驶人驾驶证不在有效期内的;

6、驾驶人驾驶证记满12分的。

在组织人员开展督导检查、狠抓源头管理的同时,成都交警还安排警力,针对客货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充分依托一、二级固定岗位,采取定点清理检查与流动巡查管控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各主要路口、进出城通道科学设置检查点位,强化对重点车辆超员、超速、超载、改装改型、无放大号牌、疲劳驾驶、闯红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罚。

在此次大检查大治理中,对客货运驾驶人和单位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对客货运车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律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安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客货运车辆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还将一律依法扣留车辆:

1、对客货运车辆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

2、对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的;

3、对未办理《运输证》从事危化品运输的;

4、驾驶拼装车、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

5、驾驶非法改装、改型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