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 四川54家社团被撤销登记

28.11.2017  07:58
  省民政厅日前对四川省东西方文化交流促进会等91家社会团体作出行政处罚。

  四川省东西方文化交流促进会等18家社会团体未按规定接受2015年年度检查,四川省农机修造协会等19家社会团体未按规定接受2014年、2015年年度检查,四川省美容美发协会等54家社会团体未按规定接受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省民政厅决定给予四川省东西方文化交流促进会等18家社会团体警告的行政处罚,给予四川省农机修造协会等19家社会团体限期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四川省美容美发协会等54家社会团体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记者 李丹)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省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服务储备项目的通知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省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服务储备项目的通知(厅办〔2017〕94号).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