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94家法院网上司法拍卖 省下佣金近9亿
编者按
2012年6月,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正式上线。一个月后,浙江省宁波市两家法院率先破冰,完成“第一拍”。从浙江的率先试水到全国各地法院的争相实践,网络司法拍卖走过了三年的改革路程。今年2月,最高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对司法网拍给予了明确支持与肯定。
过去的3年时间里,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法院在网上开店,甘当“店小二”,目的就在于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竞拍环境,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值司法网拍实践三周年之际,本报特推出专题报道,以飨读者。
□本报记者王春
从最初“摸着石头过河”,发展到如今全省各地法院纷纷参与遍地开花,网络司法拍卖已成为浙江法院涉讼财产处置新常态,全省网拍率为99.5%,绝大多数法院已经实现涉讼财产100%上网拍卖。
《法制日报》记者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全省共有94家法院注册网店,104家法院先后进行了网拍。1至5月份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共完成5972件拍品的拍卖,成交率为89.59%,成交拍品的平均溢价率为41%。
浙江高院院长齐奇介绍说,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2012年6月正式上线运行近三年来,网拍总成交额为393.4031亿元,为当事人省下佣金8.8608亿元。
从试点摸索到常态实践
浙江法院司法拍卖改革经历了准备、试点、推进、常态化实践四个阶段,最终形成了借助淘宝网的网络平台法院自主实施的全公开、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
今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大司法拍卖方式改革力度,重点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
这一意见的出台,是对浙江司法网拍改革成效的充分肯定。
2008年以来,为回应企业界对取消拍卖佣金、避免拍卖中出现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的强烈呼声,浙江高院在下调佣金的基础上,把司法拍卖工作改革提上议事日程。
2012年初,院长齐奇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开展网拍试点工作。同年1月11日,浙江高院确定了杭州市萧山区、富阳市等19家试点法院。
2012年6月26日,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北仑、鄞州两家法院成功完成“第一拍”,将“网拍”模式从设想变为现实。到年底,浙江法院共计网拍53件,42件成交,为当事人省下佣金66.76万元,实现了网拍试点工作的预期效果。
随着网拍经验日臻成熟,网拍机制日趋完善,从2014年开始,网络司法拍卖已成为浙江法院处置涉讼财产最主要的方式,网拍工作进入常态发展阶段。
截至今年6月11日,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77家法院入驻淘宝平台,其中江苏、河南等地在全省法院范围开展网拍工作。
从价值取向到模型创建
依法、公开、为民是浙江法院司法拍卖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这三大价值取向决定了改革路径选择和最终网拍模型创建。
浙江高院认为,司法拍卖自主权是法律赋予法院的固有权力,其合法性基础来自法律授权。在理解最高法院关于司法拍卖“应当委托拍卖”的司法解释时,应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深入了解其出台的历史背景和立法目的,准确把握规范位阶效力,给予恰当的适用和解释。
2012年8月3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颁布,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对于程序合法性的问题,浙江法院一开始就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关于基本流程的规定确立网拍操作流程,确保网拍程序的合法性。
浙江高院司法鉴定处处长饶文军介绍,在推行司法拍卖改革过程中,我们把坚持公开性原则作为最大的价值追求,利用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最大限度地提高司法拍卖的透明度,将涉讼财产的处置过程展现于阳光之下,把取消佣金作为重要目标,真正做到还利于民。
浙江法院“网拍”模式选择的路径是利用网络技术、借力商业平台、实现自主拍卖,明晰了法院、竞买人(含买受人)及网络平台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了达到司法拍卖的最佳效果,拍卖平台系统主要设置了自由报名、公开竞价、保证金支付、拍品展示搜索、拍卖告知等子系统。
淘宝网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对于传统委托拍卖,司法拍卖拥有“一免双高三充分”的独特优势,具体是免佣金,成交率高、溢价率高,信息展示充分、参与方式充分、拍卖过程充分。
从暗箱操作到公开透明
司法拍卖中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要努力实现涉讼财产价值最大化,其中最主要的指标是成交率和溢价率。
据统计,在“网拍”模式推行以前,浙江法院委托拍卖的成交率约为76%、平均溢价率约为22%。实现“网拍”常态化后网拍的成交率为89.6%、平均溢价率为47.08%,分别比委托拍卖提高13个百分点和25个百分点。
涉讼财产价值最大化还体现在拍卖佣金的取消。据统计,2014年1月至9月,浙江法院通过网拍共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14亿元,使该批涉讼财产增值了2.25%。
浙江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聂纵介绍说,网拍对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作用主要体现在用透明消除猜疑,用公开接受监督。拍卖规则、拍品情况、竞价过程全部置于阳光之下,公众可以自由地关注和深度地参与,对司法拍卖原有的误解、隔阂,随着网拍的推行而冰消雪释。
记者从浙江高院信访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尚未接到过对网拍中暗箱操作、贱卖拍品的反映和投诉。基层法院也普遍反映,委托拍卖时,总有一些人到法院打听涉讼财产拍卖“内部消息”;推行网拍后,这种现象已几近绝迹。
“网拍”模式下自行决定发布拍卖公告的时间和开拍时间,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据统计,2013年浙江全省法院一拍成交的委托拍卖平均用时41.13天。推行网拍后,2014年全省一拍成交的网络拍卖平均天数为35.58天,下降了5.55天。
在浙江,司法拍卖环节也一度频频发生违法违纪事件。2005年至2010年6年间,全省法院共查处涉及司法拍卖工作中违法违纪的案件11件17人,其中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7人。
网拍推行以后,从制度和技术上有效防范了内幕交易的发生。据浙江高院纪检部门介绍,自网拍推行以来,尚未收到一起法院工作人员涉及网拍的违法违纪举报和报告。
相关规定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第24条规定: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加大司法拍卖方式改革力度,重点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完善财产刑执行制度,推动将财产刑执行纳入统一的刑罚执行体制。
(原标题:浙江94家法院在淘宝网注册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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