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铁腕规范旅游市场,84家无资质旅行社网点被注销

09.05.2016  16:27

  为营造良好旅游环境,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提升游客满意度,近期,洛阳市旅发委联合工商管理部门铁腕治理旅行社市场,集中开展旅行社分支机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旅行社分支机构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非法转让、恶性价格竞争、强制消费、任意改变行程、安全隐患大等问题,对旅行社违规经营出重拳。

  此次整治范围为本市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和服务网点。外省(市)旅行社在本市设立的分社;整治内容包括: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和服务网点是否向所在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手续,是否按规定向旅游监管部门备案;是否取得《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证照,是否按要求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要位置;分社和服务网点的名称、标牌是否规范,是否含有使消费者误解的内容;旅行社是否存在准许部门或个人以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单独以自己名义对外从事招徕、接待、签订合同,是否自行接受组团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是否违规设立非法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等;是否与设立社施行统一管理或统一人事制度、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或统一咨询;是否与分社和服务网点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报酬并为其购买法定的社会保险;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是否与设立社签订《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规范经营和安全责任保证书》等。

  检查方式为核对备案信息、检查经营资料、开展第三方暗访。即核对分支机构在县区旅游监管部门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查阅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相关文件,以及财务账簿、交易记录和业务单据等材料;聘请社会监督员对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在为期两周的铁腕集中治理行动中,旅游、工商部门多次联合召开会议,研究商讨治理方案。两部门领导带队,24名执法人员,组成6个小组,分赴洛阳各县(市、区),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目前,治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此次检查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旅行社缺乏对分支机构的培训和教育,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不强,部分旅行社分支机构管理不严格,一是旅行社分支机构招牌不规范。主要是悬挂设立社门牌,代替分支机构门牌;设立社、设立地址、分支机构等要素不全。二是部分旅行社分支机构存在超范围宣传、甚至代替设立社进行超范围经营业务。三是部分旅行社分支机构手续不健全,违规经营。四是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不能按照《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规定内容填写,缺失或不明确的内容较多。五是旅行社分支机构未备案登记证的现象突出。六是部分旅行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与经营场所地址不一致,负责人不一致;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七是部分旅行社分支机构未设立游客咨询、投诉电话等,对问题严重、无资质的84家旅行社网点予以注销。

  洛阳市旅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旅行社分支网点的管理:

  一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目前,各级旅游执法部门还存在“编制不足、设备不齐、经费不足、业务不精”等问题,要将执法人员、执法设备、执法经费应保障到位,既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也要加强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旅游队伍整体素质,让从业的懂法律,让执法的会执法。

  二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及分支机构的监管,督导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切实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和管理水平。近期,国家旅游局下发了《旅游行政处罚法律适用指引》和《旅游相关违法行为法律适用指引》,对相关旅游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级旅游执法部门要认真学习,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一定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合理共享信息平台。积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工商部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公示合规企业、曝光违规单位,让合规经营的企业有地位,让想违规的企业不敢违规,让违规的企业受到处罚。

  四是充分发挥好层级管理作用。拓宽社会监督举报旅游违法渠道,在监管上发挥好县区旅游部门的管理作用,市县联手管理规范旅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