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寻路四问
——来自成都农业大县的调查报告
城里人可否注册家庭农场,流转来的土地可否抵押融资,地里除了种庄稼能否“种”点建筑……许多人对“家庭农场”的概念尚模棱两可时,其实它已如雨后春笋般而生。
据成都市工商局统计,今年上半年,成都市家庭农场新登记283家,较去年同期增长8.75倍。截至6月30日,全市家庭农场累计登记517户。
家庭农场与农民进城、资本下乡、农业现代化交织在同一历史时空,蓬勃之势亦引发外界顾虑:是否会成为城里人的狂欢?
8月12日—14日,记者前往新津、崇州、彭州、大邑等农业大县实地调查发现,作为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顺应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大势,它或像当年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将重塑农村经济版图,尽管这个过程不一定会一帆风顺。
□本报记者 张守帅 张彧希 文/图
崇州市桤泉镇梦农业家庭农场公司分工
尹遥霞
法人代表,她抓财务和育秧
丈夫
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者、应用者
父亲
负责农机调度
母亲
着手后勤保障
婆婆
负责劳务组织
A
谁可以当农场主?
——户籍不是前提,但不扎根不行,大批返乡农民领衔
成都市农委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资料,成都市目前共有家庭农场2143家,就此而言,登记注册量不足四分之一。
成都对家庭农场的界定标准,主要有三个要点,一是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家庭成员为出资主体并承担责任,二是家庭收入来源以农业为主,三是对种植养殖适度规模的要求,比如种植面积要在50亩以上。
至于是否需要农村户籍,存在很大争议。今年初,成都市农委集体经济组织指导处撰写调查报告时,仍将农村户籍作为家庭农场的必要条件,据此统计出来的数量为833家。
这也暴露出一个问题,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形成了成熟的土地流转制度,早在几年前,城里人下乡租田种地就不是新闻了。换句话说,具有城市户籍的规模化种植养殖者,是事实性存在,且数量不小。
目前申领到家庭农场营业执照的城里人不多,刘成钢是其中一个。他和妻子自2008年起就在大邑县租地种菜,于今年3月“转正”。“对城镇户口有较高门槛。”刘成钢介绍,大邑县要求必须经营满3年,且流转土地时限不低于15年。他这样揣测当地政府的谨慎态度:“家庭农场引导创业者关注农业,但也要防止有些人一时头脑发热,‘圈’了地不种,或种上一两年跑了。”
他认为,如果对农业缺乏敬爱之心,不能扎根农村,通常搞不长久。这几乎是记者所接触的“持证”农场主的共同特征,与户籍无关。
彭州市现有“持证”者42家,一个显著特征是,多数为在外打拼的农民返乡创业。“对普通农民而言,如果流转土地百亩以上,投资大不说,能否玩转市场也是问题。”彭州市农发局吴昭明分析说,该市种植30亩以上的大户有700多个,积极开展注册登记的确实以“新农民”为主体。
军乐镇朝阳村“农场主”吴加宁,曾在成都搞个体,从事楼宇监控设备等销售。新津新平镇宝墩村的杨波,回到农村前是中铁二院的一个工程经理,崇州道明镇斜阳村的詹天兵则是通威集团一个分公司的负责人。
B
“家庭经营”如何认定?
——构成多样,重在公司化运营,只学样子没戏
家庭农场的经营者,自然是“家庭”。记者调查发现,成都市对家庭的界定,采用了“广义家庭”的概念。
詹天兵代表了狭义上的家庭,出资成员包括他的父亲、大姐和弟弟。崇州市桤泉镇梦农业家庭农场的法人代表叫尹遥霞,她的成员包括父亲、母亲、婆婆和丈夫,系姻亲关系。杨波的关系图更复杂,包括了他的妻子、岳父、岳父的兄弟、连襟。“家庭农场实质上就是企业,至少是一个小微农业企业。”詹天兵说,与作为种植大户的自然人不同,家庭农场获得了法律认可的市场主体地位,可以大胆放心地经营。“企业就应理顺管理机制,建立财务制度,这样才能更好地对接市场,更好地获得信任。”
尹遥霞办公室的墙上,贴着公司章程和一张分工图:她抓财务和育秧,父亲负责农机调度,母亲着手后勤保障,婆婆负责劳务组织,老公罗通是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者、应用者。
这会不会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分工?“就是要按这个来,我们有1730亩地,不然怎么管?以后分红,也是按这个。”罗通说,他们有13台大型的农业机械,常年雇佣8个工人,“每个成员不仅要承担责任,还得发挥好作用。
对他来说,最大的转变来自于财务管理。“过去是记粗账,觉得八九不离十,现在要细到买瓶药都要入账。”
一位区县农业部负责人说,如果没有精打细算的制度设计,很难申请到农业扶持资金,“连账都没有,怎么证明扶持资金用在了农业上呢?”
记者发现,不少家庭农场其实已经具备了公司化运营的思维。受宝墩遗址保护限制,杨波不能动手改变高低不平的地形地貌,机械化耕种难以实现。经过市场调研,他选择了向有机农业方向发展,即将拿到有机转换证,而且还着手搞深加工,向产业链条高端延伸。
与之同村的李仁君,似乎并不顺利。李仁君是村上的种植能手,租种着80亩地育种。去年,他与兄弟、侄儿子又流转来400亩土地,注册成立了家庭农场,但三家人的组织联系并不紧密,记者问及未来规划,李仁君坦言说已经很久没碰面。不知什么原因,他今年竟跑到大邑独自租了400亩地单干。
由此看,如果家庭农场仅是种粮大户的扩版,即使规模化种植的目标实现了,集约化生产、市场化营销的目标也难以企及。
C
有了家庭农场,合作社何去何从?
——去伪存真,农业经济主体更丰富,其实未来更好
从青白江出台的注册登记细则看,家庭农场可以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或公司等主体类型。
不少人心存疑问,盛行多年的合作社同样是法人,为何还要家庭农场?
彭州市丹景山镇武备村的李正奎,已经达到近4000头养殖规模,但他拒绝以成立养殖合作社的方式取得法人地位。
按照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成立合作社,底线是必须有5名以上的成员。那么,李正奎就必须再找来4个“户口本”。“为了成立而成立的话,一些农户可能既不出钱、也不出力,就只出户口本。”他担心的是,合作社成立后,不少农户当起“甩手掌柜”,不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更不愿承担合作社的亏损,一旦有盈利又要分红。现实中,这样的实际上是一家运营的“假合作社”,并不少见。
但是,不成立合作社,李正奎又有了另一番烦恼:养殖场不具备法人资格,很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限制,比如没法开具发票。
正是家庭农场为李正奎打开一扇窗。8月5日,经过一系列条件审核,李正奎捧回了一张工商登记证,成功越过“5个户口本”的限制,名正言顺地成为一个经营主体。
据预测,成都市下一步也许会出现部分合作社向家庭农场转型的现象。
家庭农场,并不是否定专业合作社,相反,它将改善合作社的基因。有专家设想,今后的农民合作社,有望成为多个家庭农场的联合体。由于每个农场都是有活力的经营“细胞”,“空壳化”也许不会再上演。
彭州市凤霞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已经付诸实施。该合作社共有基地1000亩,由23名种植大户的家庭农场组成,形成了“大园区+小农场”的模式。
刘成钢把未来想得更远。“我们还注册了资产管理公司,家庭农场是公司旗下的独立经营单元。运作成熟后,不排除在双流、青白江等地‘复制’更多的家庭农场,由公司在财务、市场、物流、配送等方面进行统一调配管理。”
D
前途光明?
——才迈出第一步,有坡有坎处,恰需创新
在多数农场主看来,拿到一纸工商登记证,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家庭农场要进入良性轨道,尚需翻越多个障碍。
即将进入收割季节,杨波却有些高兴不起来。困扰他的“心病”从去年开始就沉甸甸地压在心头:60万斤稻谷收割了,往哪儿放?“700来亩地的水稻,平均每天要收10万斤。没有地方晾晒就只有赶紧‘出手’,被收购商压价,几乎没有还手之力。”杨波说,去年因此造成的损失就在6万元左右。
这不是一个特例。在记者几天的采访中,几乎每家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家庭农场,都被此难题困扰。由于农场主流转的是耕地,不能改变土地性质,也就无法匹配自己的晾晒场地。“这事挺难办。”每个基层农业干部几乎都有如此感慨。
不仅是晾晒场,农场主们希望,在各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方面,都能得到政府支持。“沟渠、道路、水电,就按我70多亩的规模来算,投入都在20万元以上。”吴加宁说。
尽管没有被晾晒粮食的事情困扰,但李正奎也有他的烦心事。“融资非常困难,就算把所有证照摆在银行面前,人家也不给贷款。”李正奎说,这些年,他靠着自己的信用贷款,每年能从信用社贷来2万元。
李正奎给记者算了笔账。每月的饲料大概需要40—50万斤,而且饲料厂现在一律不赊账,一年的流动资金在300万元以上。一年2万元的贷款额度,杯水车薪。
农业生产者融资难不是一个新话题,但家庭农场能否找到突破口,仍是值得关注的命题。
一个“稳”字,是农场主们的共同期待。“租期太短,根本不敢对土地进行大规模的改造。”罗通的土地流转期限最长只有5年,他一直想把田块整理得更大、更平,却无法实现。
詹天兵则建议政府可以出台中立的土地租赁标准,使得双方长期受益。“可以参考台湾的做法,定一个租金和收成的合理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