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在5家大中型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 为期两年

25.08.2015  08:33

    四川省拟在5家大中型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

    为期两年,按培训费的60%补贴试点企业

    中、高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补贴标准分别控制在4000元和6000元以内

    四川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的方案正式确定。8月24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按照企业所支付培训费用的60%确定职业培训补贴等。

    按照人社部、财政部部署,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四川省决定组织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从今年至2017年,在全省选择5家左右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企校合作等方式,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培养模式。学徒的培养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

    参加新型学徒制试点的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包括:企业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建立待遇与技能挂钩的激励机制;技能劳动者占企业职工比例达60%以上,能选拔100人左右参加学徒制培训。新型学徒制试点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综合评审的方式确定。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行,四川省完善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政策,由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具体补贴标准为:补贴数额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以培训费发票为准)的60%确定,中、高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应分别控制在4000元和6000元以内,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培训后未能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支后补、按年度事后结算的办法,企业开展学徒培训前在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备案,年度培训任务完成后由企业向所在市(州)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根据安排,四川省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为期两年,当前正处于企业申报阶段。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要求,各地把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作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培训的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政策,同时建立与试点企业的联系制度,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形成推动新型学徒制发展的政策措施。(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