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新增38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

04.01.2017  01:32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通过复核企业及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批准我省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等30家企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截至目前,全省共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1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11家,位居西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