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成都33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22.09.2014  20:23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蒋君芳) 9月22日,记者从成都发展改革委获悉,从10月1日起,成都将开展该市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工作,成华区第三人民医院等33家县级公立医院纳入实施范围。

        按照《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县级公立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要求,成都将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多渠道补偿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按2012年度的药品加成额核定。对核定的收入减少额,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消化一部分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助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给予弥补。

        对去年已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工作的36家县级公立医院,以及今年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工作的33家县级公立医院,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将根据各区(市)县的财力状况按一圈层3:7、二圈层5:5、三圈层7:3的比例分配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