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成都将有33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10.09.2014 20:02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新华网四川频道9月10日电(本网记者 李倩薇)记者10日从成都市医改办了解到,10月1日开始,成都市将有33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进一步破除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
此次拟取消药品加成的33家县级公立医院,涵盖了该市主城区所有的区级公立医院,以及金堂、双流等其他区(市)县尚未实施药品“零加成”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群众将不必再付出最高15%的药品加成费用,而医疗收费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按照去年该市首批取消药品加成的36家县级公立医院的实施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的门(急)诊诊查费将上调6元,住院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和Ⅰ、Ⅱ、Ⅲ级护理费将上调9元。其中,普通门诊诊查费将由目前的每次2元提高到8元,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由每次4元提高到10元,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由6元提高到12元。
同时,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则不再收取诊查费,门诊耳鼻喉科要加收诊查费2元,妇科加收5元。但这些医院的门(急)诊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住院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和护理费的上调部分,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门(急)诊诊查费调增的6元会全额报销。
而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的收入减少额,成都市现行的做法是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消化一部分的基础上,财政补贴将承担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收入的2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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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014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