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鞍钢等4家企业被通报2年仍未整改

16.07.2014  17:14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 今天上午,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2013年环境保护部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情况。据通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化工总厂等4家企业在2012年被通报处罚之后,至今未开展有效的整改。

  这位负责人说,2013年底至2014年初,环境保护部组织6个区域督察中心,对2012年查处和重点督办的93起环境案件开展了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检查各案件执行处理处罚要求和整改落实的情况,并于2014年3月组织相关的22个省级环保部门进一步核查和督办。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表示,从今年8月份开始,环保部对于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通报不再只通报企业名称,还将对违法企业的法人代表进行通报。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化工总厂

  哈尔滨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广西百色融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市城北污水处理厂

(原标题:鞍钢等4家企业 被查仍未改)

文章关键词: 污染 环保部 鞍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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