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
04.12.2015 07:4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哪些人需要宣誓?《实施办法》明确:本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或者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记者 刘佳)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4.12.2015 07:42
故
事
我省设立党内关爱资金 500万启动资金+每年500万补充资金
为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人民政府
我省出台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指导意见 明确21个市州重点布局产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人民政府
我省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有5种方式
5种方式保障养老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