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宪法宣誓——南充市首次举行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29.02.2016  14:17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2月22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南充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会场,传出了铿锵有力的声音,南充市首次举行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代理市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政府和法院等7名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首次向宪法宣誓   “请本次大会被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位向宪法宣誓,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监誓。”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险峰话音刚落,当天刚刚被任命的七名国家工作人员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宣誓台。面向庄严的国旗,表情坚毅,向宪法郑重宣誓。   只见领誓人南充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宋朝华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字字铿锵有力、句句如雷贯耳。   “这次宪法宣誓仪式,是南充市贯彻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的首次尝试,宣誓对象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有市人民政府提请任命的人员,有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的人员,也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人员。宣誓人员非常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也为今后宣誓制度的常态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南充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玉龙介绍说。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人代会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宪法宣誓。   2015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办法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为依据,对四川省进行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誓词、仪式组织程序等进行了细化。宪法宣誓的誓词,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誓词,共70字。同时提出,宣誓活动的具体事项可由负责组织宣誓仪式的机关根据《决定》和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向宪法宣誓,一方面是为了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信仰,增强其依宪履职、依宪行权的思想基础和行动自觉;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培植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法观念,使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和神圣使命。今后,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一定要把这项制度坚持好、实行好。”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险峰在主持这次宣誓仪式时说。   “誓言,是对党和组织的承诺,是对全市人民的承诺,也是自己在任期内做好本职工作的一个公开承诺。”第一次面对宪法宣誓,刚刚被任命为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宋先佐将宣誓誓词已熟记于心。宣誓结束后,他的心情仍很激动:“参加这次庄重严肃的就职宣誓仪式,内心非常激动。我觉得这体现了对选民和人民群众的尊重,也体现了要接受民众监督最大的诚意。当我向宪法郑重宣誓时,感到自己肩头的责任沉甸甸的,对宪法的崇敬和敬畏油然而生。”   “当我对着国徽,在全体代表面前庄严宣誓的时候,感受到了宪法的神圣和权威,感觉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内心的责任感油然而生,让我更加觉得要依法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 被这次会议任命为市经信委主任孙骏深有感触地说。   “作为一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我将牢记宪法誓词,全力做到为人民司法、为人民服务,依法、认真办好每一件案件。”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邱书培在宣誓后说。   南充市首次举行的向宪法宣誓就职仪式,标志着南充市宪法宣誓制度正式启动。这将对全体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积极的作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