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高举“第一书记”指挥棒

13.10.2015  12:24

为进一步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开发扶贫战略,根据中共宣汉县委《关于大力实施开发扶贫战略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中共宣汉县委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从严从实选派管理贫困村第一书记的通知》,至此,选派、管理、使用“第一书记”有了长效管用的指挥棒。

一、选优第一书记队伍。坚持“三必下三不下”标准严把准入条件,即:凡提必下、凡进必下、凡后备必下,非优秀干部不下、非在编职工不下、非中共党员不下,原则上选派的第一书记年龄要在45岁以下。实行“三荐三审”模式严把选派程序,选派单位要结合个人自荐、联名举荐和单位推荐情况综合确定初步人选,并会同接收乡镇党委议审同意后,报组织部门和县联席办复审,再提交县委常委会定审。

二、锻硬第一书记能力。坚持“三个必须”,凡新任第一书记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凡举办综合能力提升班第一书记必须占30%以上,凡有参加省市县培训指标必须优先安排第一书记,第一书记任期内参加县级及以上培训2次以上。以训提能、以践提能、以比提能,适时组织重点贫困村第一书记到先进地区开天眼、取真经,分季度片区召开第一书记推进会,现场看典型、听经验,让第一书记在对比中找差距、知不足,在交流中明方向、添措施,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从严第一书记管理。坚持用严的制度、实的措施管理第一书记。建立第一书记驻村“双考勤一抽查”制,县直工委每天随机抽取10%的第一书记电话抽查,每月通报出勤情况,三方联合考勤督促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15天,全年不得少于工作日的2/3。推行第一书记任期承诺和年度承诺制,与县委组织部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必须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接受公宴、不准收受财物、不准违规报账、不准挪用公款,自觉树立和维护第一书记良好形象。

四、逗硬第一书记考核。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县直工委具体实施,年度考核等次不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期满考核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直工委牵头考核,所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具体实施,实行“双向述评”,第一书记既向所在乡镇党委、派驻村党支部及党员群众述职,又向派出单位述职,并接受双向民主测评,凡派驻村群众不满意率高于30%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并将考核情况装入干部个人档案。

五、压实第一书记责任。严格常态问责,把第一书记履职情况作为县委督导组重点督导内容,将采取日常督查、巡回督导、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每两个月分督导组进行1次统筹排名并公开通报,对排名后三位的,县委组织部诫勉谈话;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县委组织部责成派出单位召回,并另行选派,被召回人员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检讨,当年不得评先选优。严格考核问责,第一书记年终考核和期满考核为不称职的,县委组织部责成派出部门另行选派,召回人员当年综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3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并在县电视台向全县人民公开检讨,其派出单位取消考核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严格纪律问责,对不严格执行“五不准”的第一书记,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并全县点名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六、强化第一书记保障。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为第一书记所驻村补助2万元工作经费,实行派驻村、所在乡镇、派出单位“三级联审”确定实际驻村时间,按每天8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交通费用按相关规定在派出单位报销,每月补助或报销1次。强化关心关爱,派出单位每年组织第一书记体检1次,到村慰问第一书记2次以上,县财政统一为第一书记购买1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在乡镇或派驻村要无偿为第一书记提供必要的生活住宿条件。(宣汉县扶贫移民局  桂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