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 “四力”惠水 助推水利建设跨越发展
今年以来,宣汉县紧紧围绕省委“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目标,抢抓时机、提速奔跑,大兴农田水利,全县水利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合力“兴水”。年初,宣汉县委、县政府便把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相继出台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通过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农田水利工作。一是领导示范带动。2014年3月,县上四大家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在大成镇石笋村召开了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乡镇、县级部门及当地干群300余人参加现场劳动,掀起了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热潮。二是严格工作考核。对全县农田水利建设实行政府、部门双向考核,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奖优罚劣。同时,为确保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制订了《重点项目建设预警管理办法》,建立了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由县政府督查组牵头组建了六个督导组,按照“分片包干、加强指导、促进建设、突出效益”的原则,由相关领导带队分别对全县的农田水利建设进行检查督促,督导工作坚持每月不少于2 次。
--坚持投入主动,多元筹资聚力“活水”。坚持“项目带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主动、群众互动”原则,逐步建立、完善多元投入机制,为水利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一是充分利用国家投入,超前规划、认真储备项目,积极汇报对接,全力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资金投入,为全县水利发展提供有力的项目支撑。二是逐年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县委、县政府决定按不低于10%的标准逐年递增投入水利建设。2014年,县级投入“以奖代补”资金1500万元,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全县640口病险山平塘及60公里水库灌溉渠道进行了维修整治。对重点工程建设白岩滩水库项目县财政每年挤出5000万元用于水库灌区工程建设,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三是按照“集中打造、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整合农业、水务、扶贫等涉农资金4000余万元投入到庙安、明月等农建综合示范区,连片治理,整体推进,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应,为农田水利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四是县委、县政府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广纳有贤之士,回乡大办水利创办经济实体。引进下八乡米岩花海基地建设,业主投资150余万元对当地山平塘、水渠、饮水工程等水利配套设施进行维修建设,解决当地灌溉、饮水等问题。五是县政府出台了《宣汉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办法》,建立和规范了群众“一事一议”建设机制,今年以来筹资投劳达2200余万元,充分调动了农民筹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持机制创新,规范建设着力“管水”。建是基础,管是关键。一是通过规范程序抓安全。通过修订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小型水库管理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等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规划、招投标、质量监管、监督验收、评价结算等建设程序,确保工程方案最优化、效益最大化,进一步保障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民办公助项目坚持自主申报、自主实施、自主监管、先建后补的建管模式,充分调动农户参与并投入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严格监管保质量。按照“标准化设计、规范化施工、专业化运行”要求,注重质量上档次,工艺接地气,充分融入人文理念,实现水利项目质量与形象的完美结合;创新推行水利项目建设“二次监理”制度,推举受益群众代表组建“质量监督小组”,加强过程跟踪管控,形成政府+监理公司+受益群众“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工程质量。三是深化改革强效益。积极探索非国管工程管理模式,明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行政责任人,定额补助管理经费,着力解决管理、养护资金不足以及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快推进“供水一体化”改革进程,逐步实现九龙治水向“一龙管水”转变。
--坚持项目主抓,整体推进全力“强水”。宣汉县严格实行项目工作预决算制,坚持挂图作战、倒逼工期,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土溪口大型水库前期工作扎实开展;白岩滩中型水库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大坝填筑高程达733.2米,大坝高度达到了92.2米,溢洪洞已全线贯通;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已完成示范区人饮工程13处,整治维修山平塘118口,水保小流域坡改梯治理400亩,渠道建设17.5公里,新建蓄水池5口,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600亩;2013年度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面完成,已通过省级绩效考评再获“优秀”; 2013年度革命老区水保重点县建设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3平方公里;完成了20座小⑵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南昆、五宝等4处规模集中供水工程建成投运。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61处, 效益解决了8.27万农村居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