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宣布“川化股份破产重整成功转型案”

21.01.2017  03:02

2017年1月1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6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川化股份破产重整成功转型案”成功入选,标志着川化股份破产重整工作得到了法律的高度认可。专家认为:为破产法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适用和获得最大公约数提供了范例,形成了法院如何为四川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助力的新经验。

西南财经大学民间金融及法律规范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唐清利在专家点评时指出:川化股份通过申请破产重整的方式提供了一起让企业“起死回生”的典型案例,为破产法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适用和获得最大公约数提供了范例。特别是在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新形势下,提供了法院如何为四川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助力的新经验。因此,本案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

川化股份重整从法院裁定受理到重整程序结束历时6个月左右。重整期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指导、监督管理人依法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并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推动形成《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2016年9月23日,管理人组织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等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遂请求法院批准川化股份重整计划。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川化股份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以及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表决结果,管理人申请批准川化股份重整计划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遂于2016年9月29日依法终审裁定:批准川化股份重整计划,终止川化股份重整程序。

川化股份破产重整案涉及众多职工安置、债权人及股东权益保护、淘汰落后产能、危化品处置监管等诸多复杂问题,法院在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在法律原则内积极创新方式方法,逐一破解各项难题:与劳动主管部门等协调,实现整体转移妥善安置职工;争取债权人支持,依法拍卖处置化工资产,使企业轻装重新上阵;指导管理人科学确定借款开展贸易活动的方案及安排,推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向朝阳产业转型,增强了企业盈利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股东合法权益;指导成立危化品处置专门工作组,对接公安和安监部门,稳妥处置、监管危化品和固体废物,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终,经多方沟通征求意见,指导完成兼顾平衡各方利益的重整计划,得到债权人、出资人、职工等的广泛认可,顺利实现企业新生。川化股份的成功重整,是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改革,贯彻“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典型案例,为四川省化工板块的整体转型升级提供了助力。

川化股份重整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历史问题诸多复杂。重整期间,省委、省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省国资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徐进同志担任组长的协调小组,精心指导、全力推进。能投集团勇挑重任、积极作为,将川化股份司法重整列为集团2016年“一号项目”,成为了由郭勇同志担任组长的推进小组,建立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推进项目。

川化股份的成功重整为我省保留了一家稀缺“壳资源”。更重要的是,川化股份通过重整计划的科学安排,恢复和增强了盈利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能投集团正在积极推进川化股份后续资本运作,确保川化股份在2017年实现恢复上市。同时全力推动化工控股资产整合改革转型工作,全面按期完成化工控股及川化青白江板块改革脱困转型升级这项政治使命,为全省国企改革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