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材料第十七期:《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获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印发

06.09.2016  19:41
  8月2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于8月25日以川办发〔2016〕61号文印发实施。尹省长在常务会议上就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扎实做好信用建设工作;二是要推进信息集中共享,强化信用广泛使用,使失信者处处受限;三是要严格督促推进平台建设,重视信息数据安全。
  《方案》编制和出台前后历经一年多时间,采纳吸收了多方意见建议并经过了专家评审,是我省新时期第一个系统性、全面性、创新性安排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方案》从我省实际出发,提出了信用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路径和实现目标,包含了组织管理机制、法规制度标准、平台载体建设、联合奖惩机制、产业培育发展、文化宣传教育等内容,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的主要工作和重点行业(领域)与地区的试点示范工作,总体概括为“组织、设施、制度、四信、奖惩、示范、市场、宣教”八大任务。同时,将国家的“规定动作”与四川的“自选动作”紧密结合,“建用并举”与“以用促建”共同发力,“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统筹考评,“整体推进”与“试点示范”点面兼顾,确保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效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