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03.06.2015  19:13

4月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四川省扶贫开发条例》。宜宾市扶贫移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制定宣传方案。

6月1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正式实施。为深入发动、广泛宣传《条例》,宜宾市扶贫移民局会同省扶贫移民局组成宣讲小组,深入高县大窝镇贫困村——陈坳村开展宣讲。市扶贫移民局、高县扶贫移民局、大窝镇、定点帮扶单位、陈坳村相关干部和贫困户共计50余人参加宣讲会。

宣讲会上,省扶贫移民局副巡视员汪社林以“依法扶贫”为主题作宣传讲解:《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时代,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影响深远。《条例》内容与时俱进,亮点纷呈,贯彻了精准扶贫的要求,构建了大扶贫格局,强化了扶贫开发措施,明确了财政投入长效增长机制,确保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到位。

市扶贫移民局副局长郑兴良在宣讲时说:《条例》的出台,是贫困地区、广大贫困群众和扶贫工作者的福音和期盼,内容丰富,有具体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有方针、原则、方式,有各级各部门,包括贫困农户的责任,有贫困标准、对象、范围,有实施的途径、载体和内容,有监督、评价、考核,有违反条例的规定和处罚等,具有全面性、针对性、前瞻性,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遵循,也是全社会、全民监督《条例》实施的准则。他希望:县、乡、村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在面上广泛宣传,向领导干部、贫困群众宣传,让《条例》家喻户晓,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扶贫;贫困群众要主动学法、讲法、用法,依法办事。

宣讲大会上,与会人员纷纷发言,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场还发放了《条例》5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