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7个客运中心和地铁站电子眼抓拍违法停放

05.08.2014  11:56

  8月4日中午,在新南门车站旁的十七街,不少出租车在路边停着上下客。在路口处,司机不时对路人招揽生意:“泸州走不走,汶川走不走?”在拐角处,车站出口不断发班的旅游大巴,则在车流中“左右突围”。

  类似这样车辆乱停造堵、野的拉客现象,在成都市区的多个客运站和地铁站点,都能经常见到。而从下周一起,最新架设在成都7个客运站和地铁站点周边街道上空的电子眼抓拍设备正式启用,将有效杜绝这一情况:电子眼和全球眼配套盯着所有乱停造堵现象严重的街道,车辆禁止临时或长时间停放,出租车只能在规定区域里“即停即走”。违反者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

  “此次安设电子眼的模式,和3月底在人民南路三段辅道,针对华西生命通道的违法监管模式一样,属于第二期。”成都市交管局民警介绍。

  7个客运中心和地铁站电子眼全覆盖

  在成都市区多个客运站的周边道路,也有类似情况。今年3月,人民南路三段800米辅道上空覆盖了16套电子眼,成为成都电子眼密度最大的街道,有效杜绝了类似的黑车、出租车乱停放造堵生命通道的现象。成都市交警部门也把这一模式复制到了客运站区域。

  从下周一(8月11日)起,成都交警根据中心城区主干道、交通热点地区的实际交通状况,在茶店子客运站、梁家巷客运站、石羊场客运站、五块石客运站、新南门客运站、昭觉寺客运站和天府大道中段世纪城地铁站等7个客运、地铁站点周边道路设置了17套固定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和12套高清球机(全球眼)抓拍设备,对上述站点外的机动车违法停放现象进行严格管理。

  社会车辆不能“即停即走”接送人先找停车场

  进入该禁停路段、区域的机动车一律不得临时停车或长时停放(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出租车在规定的区域内,严格按照“即停即走”原则通行。这意味着,客运站周边常见的社会车辆“即停即走”情况,将成为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违法乱停放的机动车,以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民警介绍。

  在类似十七街的小街道上,交警部门也会及时调整出租车临时停车点的设置,“出租车只能在停车点位后面依次等候进入,一旦提前上下客或并排上下客,一样会被处罚。”在客运站处接送人的车辆,今后如何停放呢?在每个客运站周边街道醒目位置,交警部门标明了院内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临时占道车位的数量和位置,“本周将是适应期,下周起逗硬处罚。”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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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新增19套电子眼

  从即日起,成都城区还将新增19套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19套电子眼点位:西源大道与天源路交叉路口、西源大道与天瑞路交叉路口、九里堤南路8号丁字路口、三环路蓝天立交内侧辅道非机动车道入口、三环路蓝天立交外侧辅道非机动车道入口、三环路主道天府立交至益州大桥段、建设南路与建设南支路交叉路口、杉板桥路、金辉路与蜀鑫路交叉路口、丝管路、通顺桥街、新园大道与仁和街交叉路口、新中街与朝阳街交叉路口、天府二街与南华路交叉路口、大学路与临江路交叉路口、西华大道与金芙蓉大道交叉路口等路口、路段。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鑫实习生陈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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